提醒:家庭药箱须经常清理


许多家庭都储备一些常用药品,以备不时之需。但是很多家庭不懂得保管药品的常识,对家庭储备药品又不进行检查和清理,导致误服变质失效药品的事情屡有发生。近期,杭州市药品稽查志愿者举行"心系群众,服务于民,用药咨询服务活动",宣传安全用药常识,以确保人民的用药安全。
据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介绍,药品作为一种特殊商品,它有一定的寿命,即有效期。药品的有效期是指药品在规定的储存条件下,能够保证其质量的期限。其效期是经过一系列科学实验,包括稳定性的加速实验和长期实验,根据各种因素考核和观察后确定的。由于药品的理化性质及贮存条件的差异,药品的有效期往往长短不一,一般为1年-到5年。长期存放超过有效期的药品其有效成分会自动分解,降低疗效,延误病情,许多药品还会产生或增加毒性和副作用,如失效的维生素C不仅药力减少,服用后可以导致糖尿病和肾结石。为此,家庭在贮备药品时应注意有效期,对于过期的药品应及时予以清除。
即使在药品的有效期内,由于存放环境的改变,也可能造成药品的失效变质,如小儿麻痹症糖丸活疫苗在零下20℃保存有效期为2年,在30-32℃的环境里只能保存两天。所以如果药品的外形、颜色、气味发生异常,即使在有效期内也不应服用。具体来说,片剂出现裂片、斑点、变色、变形、发粘现象;糖衣片出现褪色、花斑或发生崩裂、粘连等现象,胶囊剂的囊体软化、碎裂、表面粘连、内容物变质,散剂(冲剂)出现结块、发霉粘连或异味,丸剂变色、有异味、无光泽,口服液出现变酸、异味、冒泡、瓶塞顶出等现象,或色泽变化明显或者有沉淀物、絮状物(标明"服时摇匀"的除外)或变色浑浊现象都不宜再服用。所以,家庭贮备药品时,要看请药品包装上注明的贮存条件,并按规定的条件贮存。2000版药典规定,避光指用不透光的容器包装,如棕色容器,黑色包装材料包裹的无色透明或半透明容器;密闭指将密闭,以防止尘土及异物进入;密封指将容器密封,以防止风化、吸潮、挥发或异物进入;阴凉处指不超过20℃;凉暗处指避光并不超过20;,冷处指2-10℃。
此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醒市民,在贮备药品时,购进的瓶、袋、盒等原装药品最好保留原标签。非原装药,没有标签的药品,应装在棕色瓶中,外贴纸片,标明药品名称,用法,用量,药品功效和禁忌症,同时还应标明药品的购进时间和有效期等。外用药品,最好用红色标签或红笔书写,和内服药不要混放在一起,分开保存,防止误用。药品要放置在儿童不易拿到的地方,并定期清理,确保用药安全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