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响曲是一种大型的音乐体裁,即由管弦乐队演奏的大型器乐套曲。它的结构宏大,意蕴深广,音响丰富,能通过多种音乐形象的变化发展来揭示人们的思想感情、心理状态、生活体验和社会生活中的矛盾冲突。
交响曲的产生同17、18世纪法国、意大利歌剧的序曲以及当时流行于欧洲各国的管弦乐组曲、大型协奏曲等体裁有直接的联系。18世纪中、后期,交响曲逐渐成为独树一帜的器乐体裁。
维也纳古典主义音乐的杰出代表海顿、莫扎特、贝多芬在交响曲的发展上作出过伟大的贡献。
交响曲的结构,一般都分为四个乐章。
第一乐章:快板,奏鸣曲式,富有戏剧性。音乐建立在两个性格不同的主题的对比和发展上。
第二乐章:慢板,一般为复三部曲式,具有抒情性。有时也用变奏曲式或没有展开部的奏鸣曲式。
第三乐章:快板,复三部曲式,多为小步舞曲或谐谑曲。
第四乐章:快板或急板,多用回旋曲式、回旋奏鸣曲式或变奏曲式。常表现辉煌、乐观的情绪,也表现生活、风俗性的场面或人民胜利的节日气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