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全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会议发言材料
巩固完善 深化提高 切实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 江西省人民政府 (今年9月13日) 去年全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会议后,江西省委,省政府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提出了巩固,完善,深化,提高的总体要求.省政府先后三次召开全省试点工作会议,研究和部署试点工作.在具体工作中,我们紧紧抓住影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可持续发展的关键问题,借鉴兄弟省市的先进经验,不断完善政策措施,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切实推进试点工作.到今年7月底,全省11个试点县(市)参合农民318.53万人,参合率为80.66%,累计补助参合农民门诊及住院159.46万人次,补助经费9809.76万元,获万元以上补助巩固完善 深化提高 切实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
江西省人民政府
(今年9月13日)
去年全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会议后,江西省委,省政府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提出了"巩固,完善,深化,提高"的总体要求.省政府先后三次召开全省试点工作会议,研究和部署试点工作.在具体工作中,我们紧紧抓住影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可持续发展的关键问题,借鉴兄弟省市的先进经验,不断完善政策措施,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切实推进试点工作.到今年7月底,全省11个试点县(市)参合农民318.53万人,参合率为80.66%,累计补助参合农民门诊及住院159.46万人次,补助经费9809.76万元,获万元以上补助的有585人,获3000元以上补助的有4592人.南昌大学医学院的对比调查研究表明,婺源县农民因病致贫,返贫的比例由47.62%下降到27.78%,应就诊而未就诊的比例由47.90%下降到35.20%,两周门诊未就诊率由31.20%下降到16.93%,年住院率由3.66%提高到4.30%.经过全省上下共同努力,试点工作初步取得了政府得民心,农民得实惠,卫生得发展的成效.
一,探索适宜模式,不断完善县乡经办机构的管理体制
试点初期,乡镇卫生院集看病,开药,收费,审核,报销等环节于一身,有些农民群众认为乡镇卫生院管合作医疗是为多赚钱,影响了参合的积极性;一些乡村干部也认为合作医疗就是卫生部门的事,缺乏主动性.针对上述情况,我省及时总结和推广分宜县"管理与服务分离"的做法,在调研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县乡经办机构的管理体制.
(一)完善机构设置.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县(市)农医局,一般为副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属县(市)卫生局的内设二级局;农业人口在20万人以下的配6—8名专职人员,每增加10万农业人口增加1名,人员总数原则上不超过15名,局长由县(市)卫生局分管领导兼任.设立股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乡级经办机构,负责人由乡(镇)分管乡(镇)长兼任,配备1—3名专职人员,另由卫生院,财政所,民政所等部门派员兼职.对经办机构专职人员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在全县或更大范围内公开招聘.
(二)完善管理模式.县级经办机构为县(市)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领导下的办事机构;乡级经办机构实行"条块结合"的管理模式,即行政上由乡镇政府领导,业务上接受县级经办机构的指导,管理,监督和考核.
(三)完善工作条件.县,乡经办机构工作经费以当地农业人口计算,年人均分别不少于0.5元,1元的标准,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并保证给予一定的启动经费,为经办机构配备了电话,传真机,打印机,计算机和办公用房等设施,有条件的县还为县级经办机构添置了交通工具.
(四)完善工作职责.明确县级经办机构主要承担合作医疗组织,协调,管理,审核,指导和监督等职责;乡镇经办机构主要承担合作医疗的宣传和公示,参合农民医药费用的审核,协助收缴农民的参合资金,对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监管,上报合作医疗信息等职责.
实践证明,我省完善县乡经办机构管理体制后,进一步明确和落实了政府承担合作医疗管理的责任,做到了经办机构"有人办事,有钱办事,有址办事",加强了对医疗机构服务行为的监督,消除了农民的疑虑,提高了农民自愿参加合作医疗的积极性.
二,强化制度建设,切实加强合作医疗基金的监督管理
(一)加大对基金的专项审计力度.建立健全了市,县(市)审计部门定期分别对基金专项审计的制度,省审计厅还直接深入试点县(市)对基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等环节进行专项审计,并将审计结果向省人大常委会汇报,对保证基金的安全和管理规范起到了有力的促进作用.
(二)坚持 "双印鉴"制度.去年,省财政厅和省卫生厅规定,调拨合作医疗基金除需财政部门的印鉴外,还必须加盖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的财务专用章,代理银行根据盖有"双印鉴"的支付凭证办理转账手续.今年,我省坚持"双印鉴"制度,并作为财务基本制度严格执行,卫生,财政等部门相互监督,定期检查,各试点县(市)做到县级经办机构,代理银行,财政局"三账相符".到目前,我省没有发现一起调拨基金时缺少"双印鉴"的事例,更没有发生基金被挪用的现象,有效保证了合作医疗基金的安全.
(三)完善合作医疗费用公示制度.我省除要求合作医疗费用比须在乡(镇)所在地和行政村人口集中的地方公示之外,今年还要求在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设立固定的合作医疗公示栏,做到每月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患者的基本情况,病种,住院总费用,可报费用和实际补助费用等;定点医疗机构公示合作医疗政策,就诊和报销程序等.我省紧紧抓住"全公示,真公示,常公示"三个重点,使公示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实践证明,公示栏已成为农民群众的明白栏,放心栏,监督栏和宣传栏,促进了试点工作健康有效地运行.
三,加强监督指导,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一)严格督导程序,使督导工作更规范.我省合作医疗督导坚持实行"三结合,三为主"制度,一是集中定期督导与经常性督导相结合,以经常性督导为主;二是明查与暗访相结合,以明查为主;三是督导后口头反馈与书面反馈整改意见相结合,以书面反馈为主.今年以来,通过各类督导向试点县(市)提出整改意见200多条.为把督导工作做实,我省认真把握督导的前,中,后各环节重点工作.督导前认真研究确定督导重点,统一督导方案,统一检查标准,统一培训人员.督导中既听汇报,又进村入户开展民意调查;既总结典型经验,又及时发现问题.督导后及时与当地沟通情况,反馈结果,并在《江西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督导记录本》(一式两份)上记载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意见,督导者和被督导单位双方签字予以确认,确保督导发现的问题整改到位.
(二)完善驻县(市)工作,使督导工作更有效.我省从省,市,县卫生机构抽调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的同志组成工作组,到试点县(市)驻县(市)蹲点,对扎实推进试点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为进一步完善驻县(市)工作,我省结合实际,从今年开始,改变驻县(市)方式,由长年驻县(市)改为每月不少于一周,遇有紧急任务随时派出;由省级统一管理改为分级管理,克服了过去成本过高,人员不够的问题.工作组成员通过每月例会反映基层情况,接受培训.工作组还开展了宣传,沟通和调研工作,参与合作医疗政策的制定等.
(三)发挥专家作用,使督导情况更有针对性.我省组建了由临床,医疗保险,药学,财务,社会医学,卫生行政管理等专家组成的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技术指导组,参与政策的制定,开展调研,指导,评估和培训.抽查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疗质量,医疗收费等,综合评估试点县(市)工作,及时发现试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指导完善试点工作方案.南昌大学医学院在婺源县开展了试点前后对比调查研究,为制定我省试点工作政策提供了科学的依据.
四,规范服务行为,千方百计让参合农民受益
(一)完善管理措施,保障农民正当权益.我省制定了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合作医疗基本用药目录,医疗机构临床用药管理办法,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26条措施等;对定点医疗机构严格准入,签订合同,定期检查,实行动态管理;统一基本用药目录,将用药目录外的药品费用占总药品费用的比例严格控制在15%以下;定点医疗机构设立临床用药督导小组,定期考核医生合理用药情况,并记入个人技术档案,作为晋升技术职称的参考依据.制定经办机构工作人员管理办法,发现工作人员不严格掌握报销标准,弄虚作假,套取或骗取合作医疗基金的行为,给予通报批评,调离工作岗位,行政处分等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二)实行告知制度,确保农民就医知情权.我省实行定点医疗机构服务承诺,医疗收费,药品价格"三公开",对使用基本用药目录以外的药品,不予支付费用的诊疗及检查项目等实行事先告知,避免定点医疗机构开大处方,滥检查,乱收费,既保证参合农民的知情权,又有利于合作医疗基金的合理使用.同时,定点医疗机构及时告诉参合农民住院报销程序和方法.
(三)控制医疗费用,减轻农民经济负担.我省规定参合农民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医务人员要做到坚持"四个不",即能用国产药就不用进口药,能用低价药就不用高价药,能用普通设备检查就不用高档设备检查,能明确诊断的就不重复检查.组织有关专家定期抽查定点医疗机构病历和处方,对乱检查,乱用药,乱收费的医务人员严肃处理.对于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不应支付而已垫付的医疗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承担.开展医疗服务价格和收费专项检查,加大对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
五,加强配套建设,推进合作医疗可持续发展
(一)广泛开展创建活动,夯实农村卫生基础.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了省卫生厅《关于创建农村卫生工作先进县(市,区)活动方案》,其主要内容是,贯彻落实农村卫生政策,健全农村卫生服务网络,完善农村医疗卫生机构功能,提高农村卫生队伍水平,严格农村卫生的监督管理等五个方面的30个指标,涵盖了农村卫生的主要工作.通过创建活动,促进了乡镇卫生院上划县级管理后各项政策的落实,加大了农村卫生的投入,农村卫生工作整体水平有所提高.今年,省政府在加大乡镇卫生院房屋改造的同时,新增2000万元用于乡镇卫生院设备装备,到今年底,将实现"四个100%"和"两个60%"的目标,即所有乡镇卫生院配齐"三大常规"设备,平产住院分娩基本设备,洗胃机,所有中心乡镇卫生院配齐200mA以上X光机;60%的乡镇卫生院配齐心电图机和半自动生化分析仪.有关市,县(市)也分别加大了财政投入.省政府已决定明年将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
(二)坚持城市卫生支农,提高农村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我省建立了城市医院与试点县(市)"一对一"对口支援关系,规定每个城市医院至少支援试点县(市)的三个乡镇卫生院.今年进一步明确了卫生支农的目标和要求,并确定三年为一个支援周期,建立了考核评估,通报制度,年度考核和三年到期验收制度,力争使支援工作取得实效.同时,明确省直医疗单位原则上支援县级医疗机构,设区市,试点县(市)的医疗机构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我省还实施"千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并向合作医疗试点(市)县倾斜.通过实施对口支援,提高了乡镇卫生院为农民服务的能力,参合农民患常见病,多发病不出乡(镇)就能得到诊治.
(三)采取切实措施,提高农村卫生队伍素质.今年,我省立足建立农村卫生队伍建设的长效机制,召开了全省农村卫生人才工作会议,省卫生,人事,编办等部门制定了《加强农村卫生人才工作的若干措施》共20条,从培养,输送,帮扶,稳定,使用,改革等六个方面入手,努力抓好农村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一是着力抓好乡镇卫生院业务骨干的选拔培养,争取三年至五年在全省培养2000名左右的农村卫生专业技术带头人.二是积极鼓励大学生到基层工作,争取3—5年每个乡镇卫生院有一名以上全日制大学专科毕业生.三是注重发挥城市卫生人才的技术优势,省委组织部,省卫生厅从省直医疗卫生单位选择优秀卫生人才,组建了卫生人才服务团,到设区市医疗卫生单位挂职,帮助基层提高医疗技术和管理水平.同时,积极组织落实工资待遇,职称晋升,学历教育,岗位培训等措施,稳定和培养现有农村卫生人员,提高农村卫生队伍素质.
(四)加强村卫生室建设,方便农民群众就医.今年省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强村卫生室建设的意见》,对村卫生室建设的目标,合理设置,提高村级卫生人员素质,规范服务行为,加强领导和监督管理,创建"农民满意村卫生室"等提出了明确的要求,省卫生厅制定了《江西省村卫生室输液管理办法》等制度,有效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南昌县对新建一个卫生室县财政补助1万元,改建一个补助2000元.修水县按每个村卫生室3人的标准,县财政每年每人补助1200元.
我省对试点工作虽然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取得了初步的成效,但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如实施方案还需要进一步完善,经办机构的服务能力还有待提高,农村医疗机构基础设施较差,服务能力较低,少数定点医疗机构服务不太规范.我们将以这次会议为契机,坚持自愿,互助,公开,服务的原则.继续广泛深入开展宣传动员工作,加强经办机构的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管理运行机制,努力探索建立稳定的筹资机制,切实加强对合作医疗基金和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提高农村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扎实做好明年扩大试点的各项准备工作,积极探索,开拓创新,切实把这件利国,利民的好事办好,办实!
江西省人民政府
(今年9月13日)
去年全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会议后,江西省委,省政府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提出了"巩固,完善,深化,提高"的总体要求.省政府先后三次召开全省试点工作会议,研究和部署试点工作.在具体工作中,我们紧紧抓住影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可持续发展的关键问题,借鉴兄弟省市的先进经验,不断完善政策措施,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切实推进试点工作.到今年7月底,全省11个试点县(市)参合农民318.53万人,参合率为80.66%,累计补助参合农民门诊及住院159.46万人次,补助经费9809.76万元,获万元以上补助的有585人,获3000元以上补助的有4592人.南昌大学医学院的对比调查研究表明,婺源县农民因病致贫,返贫的比例由47.62%下降到27.78%,应就诊而未就诊的比例由47.90%下降到35.20%,两周门诊未就诊率由31.20%下降到16.93%,年住院率由3.66%提高到4.30%.经过全省上下共同努力,试点工作初步取得了政府得民心,农民得实惠,卫生得发展的成效.
一,探索适宜模式,不断完善县乡经办机构的管理体制
试点初期,乡镇卫生院集看病,开药,收费,审核,报销等环节于一身,有些农民群众认为乡镇卫生院管合作医疗是为多赚钱,影响了参合的积极性;一些乡村干部也认为合作医疗就是卫生部门的事,缺乏主动性.针对上述情况,我省及时总结和推广分宜县"管理与服务分离"的做法,在调研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县乡经办机构的管理体制.
(一)完善机构设置.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县(市)农医局,一般为副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属县(市)卫生局的内设二级局;农业人口在20万人以下的配6—8名专职人员,每增加10万农业人口增加1名,人员总数原则上不超过15名,局长由县(市)卫生局分管领导兼任.设立股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乡级经办机构,负责人由乡(镇)分管乡(镇)长兼任,配备1—3名专职人员,另由卫生院,财政所,民政所等部门派员兼职.对经办机构专职人员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在全县或更大范围内公开招聘.
(二)完善管理模式.县级经办机构为县(市)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领导下的办事机构;乡级经办机构实行"条块结合"的管理模式,即行政上由乡镇政府领导,业务上接受县级经办机构的指导,管理,监督和考核.
(三)完善工作条件.县,乡经办机构工作经费以当地农业人口计算,年人均分别不少于0.5元,1元的标准,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并保证给予一定的启动经费,为经办机构配备了电话,传真机,打印机,计算机和办公用房等设施,有条件的县还为县级经办机构添置了交通工具.
(四)完善工作职责.明确县级经办机构主要承担合作医疗组织,协调,管理,审核,指导和监督等职责;乡镇经办机构主要承担合作医疗的宣传和公示,参合农民医药费用的审核,协助收缴农民的参合资金,对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监管,上报合作医疗信息等职责.
实践证明,我省完善县乡经办机构管理体制后,进一步明确和落实了政府承担合作医疗管理的责任,做到了经办机构"有人办事,有钱办事,有址办事",加强了对医疗机构服务行为的监督,消除了农民的疑虑,提高了农民自愿参加合作医疗的积极性.
二,强化制度建设,切实加强合作医疗基金的监督管理
(一)加大对基金的专项审计力度.建立健全了市,县(市)审计部门定期分别对基金专项审计的制度,省审计厅还直接深入试点县(市)对基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等环节进行专项审计,并将审计结果向省人大常委会汇报,对保证基金的安全和管理规范起到了有力的促进作用.
(二)坚持 "双印鉴"制度.去年,省财政厅和省卫生厅规定,调拨合作医疗基金除需财政部门的印鉴外,还必须加盖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的财务专用章,代理银行根据盖有"双印鉴"的支付凭证办理转账手续.今年,我省坚持"双印鉴"制度,并作为财务基本制度严格执行,卫生,财政等部门相互监督,定期检查,各试点县(市)做到县级经办机构,代理银行,财政局"三账相符".到目前,我省没有发现一起调拨基金时缺少"双印鉴"的事例,更没有发生基金被挪用的现象,有效保证了合作医疗基金的安全.
(三)完善合作医疗费用公示制度.我省除要求合作医疗费用比须在乡(镇)所在地和行政村人口集中的地方公示之外,今年还要求在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设立固定的合作医疗公示栏,做到每月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患者的基本情况,病种,住院总费用,可报费用和实际补助费用等;定点医疗机构公示合作医疗政策,就诊和报销程序等.我省紧紧抓住"全公示,真公示,常公示"三个重点,使公示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实践证明,公示栏已成为农民群众的明白栏,放心栏,监督栏和宣传栏,促进了试点工作健康有效地运行.
三,加强监督指导,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一)严格督导程序,使督导工作更规范.我省合作医疗督导坚持实行"三结合,三为主"制度,一是集中定期督导与经常性督导相结合,以经常性督导为主;二是明查与暗访相结合,以明查为主;三是督导后口头反馈与书面反馈整改意见相结合,以书面反馈为主.今年以来,通过各类督导向试点县(市)提出整改意见200多条.为把督导工作做实,我省认真把握督导的前,中,后各环节重点工作.督导前认真研究确定督导重点,统一督导方案,统一检查标准,统一培训人员.督导中既听汇报,又进村入户开展民意调查;既总结典型经验,又及时发现问题.督导后及时与当地沟通情况,反馈结果,并在《江西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督导记录本》(一式两份)上记载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意见,督导者和被督导单位双方签字予以确认,确保督导发现的问题整改到位.
(二)完善驻县(市)工作,使督导工作更有效.我省从省,市,县卫生机构抽调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的同志组成工作组,到试点县(市)驻县(市)蹲点,对扎实推进试点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为进一步完善驻县(市)工作,我省结合实际,从今年开始,改变驻县(市)方式,由长年驻县(市)改为每月不少于一周,遇有紧急任务随时派出;由省级统一管理改为分级管理,克服了过去成本过高,人员不够的问题.工作组成员通过每月例会反映基层情况,接受培训.工作组还开展了宣传,沟通和调研工作,参与合作医疗政策的制定等.
(三)发挥专家作用,使督导情况更有针对性.我省组建了由临床,医疗保险,药学,财务,社会医学,卫生行政管理等专家组成的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技术指导组,参与政策的制定,开展调研,指导,评估和培训.抽查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疗质量,医疗收费等,综合评估试点县(市)工作,及时发现试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指导完善试点工作方案.南昌大学医学院在婺源县开展了试点前后对比调查研究,为制定我省试点工作政策提供了科学的依据.
四,规范服务行为,千方百计让参合农民受益
(一)完善管理措施,保障农民正当权益.我省制定了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合作医疗基本用药目录,医疗机构临床用药管理办法,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26条措施等;对定点医疗机构严格准入,签订合同,定期检查,实行动态管理;统一基本用药目录,将用药目录外的药品费用占总药品费用的比例严格控制在15%以下;定点医疗机构设立临床用药督导小组,定期考核医生合理用药情况,并记入个人技术档案,作为晋升技术职称的参考依据.制定经办机构工作人员管理办法,发现工作人员不严格掌握报销标准,弄虚作假,套取或骗取合作医疗基金的行为,给予通报批评,调离工作岗位,行政处分等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二)实行告知制度,确保农民就医知情权.我省实行定点医疗机构服务承诺,医疗收费,药品价格"三公开",对使用基本用药目录以外的药品,不予支付费用的诊疗及检查项目等实行事先告知,避免定点医疗机构开大处方,滥检查,乱收费,既保证参合农民的知情权,又有利于合作医疗基金的合理使用.同时,定点医疗机构及时告诉参合农民住院报销程序和方法.
(三)控制医疗费用,减轻农民经济负担.我省规定参合农民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医务人员要做到坚持"四个不",即能用国产药就不用进口药,能用低价药就不用高价药,能用普通设备检查就不用高档设备检查,能明确诊断的就不重复检查.组织有关专家定期抽查定点医疗机构病历和处方,对乱检查,乱用药,乱收费的医务人员严肃处理.对于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不应支付而已垫付的医疗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承担.开展医疗服务价格和收费专项检查,加大对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
五,加强配套建设,推进合作医疗可持续发展
(一)广泛开展创建活动,夯实农村卫生基础.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了省卫生厅《关于创建农村卫生工作先进县(市,区)活动方案》,其主要内容是,贯彻落实农村卫生政策,健全农村卫生服务网络,完善农村医疗卫生机构功能,提高农村卫生队伍水平,严格农村卫生的监督管理等五个方面的30个指标,涵盖了农村卫生的主要工作.通过创建活动,促进了乡镇卫生院上划县级管理后各项政策的落实,加大了农村卫生的投入,农村卫生工作整体水平有所提高.今年,省政府在加大乡镇卫生院房屋改造的同时,新增2000万元用于乡镇卫生院设备装备,到今年底,将实现"四个100%"和"两个60%"的目标,即所有乡镇卫生院配齐"三大常规"设备,平产住院分娩基本设备,洗胃机,所有中心乡镇卫生院配齐200mA以上X光机;60%的乡镇卫生院配齐心电图机和半自动生化分析仪.有关市,县(市)也分别加大了财政投入.省政府已决定明年将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
(二)坚持城市卫生支农,提高农村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我省建立了城市医院与试点县(市)"一对一"对口支援关系,规定每个城市医院至少支援试点县(市)的三个乡镇卫生院.今年进一步明确了卫生支农的目标和要求,并确定三年为一个支援周期,建立了考核评估,通报制度,年度考核和三年到期验收制度,力争使支援工作取得实效.同时,明确省直医疗单位原则上支援县级医疗机构,设区市,试点县(市)的医疗机构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我省还实施"千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并向合作医疗试点(市)县倾斜.通过实施对口支援,提高了乡镇卫生院为农民服务的能力,参合农民患常见病,多发病不出乡(镇)就能得到诊治.
(三)采取切实措施,提高农村卫生队伍素质.今年,我省立足建立农村卫生队伍建设的长效机制,召开了全省农村卫生人才工作会议,省卫生,人事,编办等部门制定了《加强农村卫生人才工作的若干措施》共20条,从培养,输送,帮扶,稳定,使用,改革等六个方面入手,努力抓好农村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一是着力抓好乡镇卫生院业务骨干的选拔培养,争取三年至五年在全省培养2000名左右的农村卫生专业技术带头人.二是积极鼓励大学生到基层工作,争取3—5年每个乡镇卫生院有一名以上全日制大学专科毕业生.三是注重发挥城市卫生人才的技术优势,省委组织部,省卫生厅从省直医疗卫生单位选择优秀卫生人才,组建了卫生人才服务团,到设区市医疗卫生单位挂职,帮助基层提高医疗技术和管理水平.同时,积极组织落实工资待遇,职称晋升,学历教育,岗位培训等措施,稳定和培养现有农村卫生人员,提高农村卫生队伍素质.
(四)加强村卫生室建设,方便农民群众就医.今年省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强村卫生室建设的意见》,对村卫生室建设的目标,合理设置,提高村级卫生人员素质,规范服务行为,加强领导和监督管理,创建"农民满意村卫生室"等提出了明确的要求,省卫生厅制定了《江西省村卫生室输液管理办法》等制度,有效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南昌县对新建一个卫生室县财政补助1万元,改建一个补助2000元.修水县按每个村卫生室3人的标准,县财政每年每人补助1200元.
我省对试点工作虽然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取得了初步的成效,但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如实施方案还需要进一步完善,经办机构的服务能力还有待提高,农村医疗机构基础设施较差,服务能力较低,少数定点医疗机构服务不太规范.我们将以这次会议为契机,坚持自愿,互助,公开,服务的原则.继续广泛深入开展宣传动员工作,加强经办机构的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管理运行机制,努力探索建立稳定的筹资机制,切实加强对合作医疗基金和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提高农村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扎实做好明年扩大试点的各项准备工作,积极探索,开拓创新,切实把这件利国,利民的好事办好,办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