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理论学习制度
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理论学习制度 一、集体学习制度。机关每月安排一次集体学习。根据中央和省市委的重大部署,及时组织机关全体干部职工进行集中学习。凡属集体学习,包括常委会举办的法律知识讲座、集中听辅导、看录像等,必须按规定范围准时参加。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无故缺席或迟到早退。 二、在职自学制度。机关全体干部职工都要高度重视在职理论学习,坚持在职自学。各支部,各委、办负责人要妥善安排工作,每月组织集体学习不少于两次,一般安排在周四下午。 三、培训缺席。机关科级以上干部要有计划地参加脱产轮训,珍惜短期脱产培训的机会。机关党委和人事科根据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干部政治理
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理论学习制度
一、集体学习制度。机关每月安排一次集体学习。根据中央和省市委的重大部署,及时组织机关全体干部职工进行集中学习。凡属集体学习,包括常委会举办的法律知识讲座、集中听辅导、看录像等,必须按规定范围准时参加。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无故缺席或迟到早退。
二、在职自学制度。机关全体干部职工都要高度重视在职理论学习,坚持在职自学。各支部,各委、办负责人要妥善安排工作,每月组织集体学习不少于两次,一般安排在周四下午。
三、培训缺席。机关科级以上干部要有计划地参加脱产轮训,珍惜短期脱产培训的机会。机关党委和人事科根据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干部政治理论评头论足班所分名额,按计划安排并落实到人。各委、办要积极配合,按要求做好抽调学员工作。
四、检查与考核制度。机关党委要注意掌握干部职工政治理论学习情况,理论学习要长计划短安排,要定期进行检查与考核。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列入评先表彰和干部考核的主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