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合理使用汽车,提高汽车使用率,降低能耗,特制定本办法。 一、公务用车 1.公司经理、总工等公司领导人员在市内开会、参加各种业务活动,派车接送;到外地出差,送到火车站或机场。 2.来公司办事的各省、市、区政府领导和相当局级的重点企事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尽量安排车辆接送。 3.公司其他职工遇有紧急、重要公务或因路远等必需用车的情况时可酌情批准派车。 二、班车 1.在职工居住比较集中,距离公司远和
为合理使用汽车,提高汽车使用率,降低能耗,特制定本办法。
一、公务用车
1.公司经理、总工等公司领导人员在市内开会、参加各种业务活动,派车接送;到外地出差,送到火车站或机场。
2.来公司办事的各省、市、区政府领导和相当局级的重点企事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尽量安排车辆接送。
3.公司其他职工遇有紧急、重要公务或因路远等必需用车的情况时可酌情批准派车。
二、班车
1.在职工居住比较集中,距离公司远和交通不便的地区,视实际情况及财力可能,安排班车。
2.按照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处的规定,班车须持《班车通行证》按照固定的路线及站点行驶及停车,不得随意停车。
3.公司组织集体活动,酌情安排用车。
三、非因公用车
1。职工因重病急诊、重病住院和女职工生产住院必须用车的,经批准可以免费使用。
2.经批准的其他非因公个人用车,一律按规定收费。
3.离休人员用车收费标准按公司另行规定。
四、用车手续
1.凡可预见的活动用车,请在活动前一天与办公室预约,以便安排。
2.职工非因公用车(因伤病除外),提前二天预约,由办公室酌情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