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进入校门要下车。禁止在校园内骑坐自行车。各种车辆必须按指定地点停放。
二、机动车辆一律从北大门出入。机动车在校园内行驶速度必须按标志要求控制在时速5公里以内。
三、外宿外膳生凭学校印制的《出入证》出入校门,内宿内膳生除星期六下午5时至晚10时30分和星期天早上6时至晚上7时两个时段外,未经班主任批准不能离校。若有特殊情况需上课时间外出,必须同时出示《出入证》和班主任签批的请假单。
四、上课迟到或晚上超时返校的同学,必须将出入证交给门卫记录,由门卫及时填写《学生出入校门情况记录卡》交政教处记入“文明班级”考评档案,政教处将记录卡转交班主任。
五、对穿拖鞋或违规戴首饰、留长发和衣冠不整的学生要进行问话,记录其有关情况以便教育纠正。
六、学生如不慎弄丢《出入证》,要及时写申请到政教处补办。未办妥前须持政教处临时放行条出入。
七、对违规出入校门的学生,门卫要扣押其出入证,并于当天交政教处记载情况后转班主任。对违规出入校门的其他人员,门卫除进行教育和管理外,应及时向学校保卫科报告并记录在案。
八、外来人员须获准方能进校,并且要按规定填写好《来访登记表》。午、晚睡时间谢绝进校寻访。
九、特别提示时间:中午12:10至下午2:00关门,晚上10:30至次日早上6:00关门(因特殊情况需在关门时间出入的师生请走北大门)。
十、本规定从2***年*月*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