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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学理论论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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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从美学的观点看法律——法美学散论 |
| (一) 或许是由于工业化和商品化时代滥用理性和“计算”规则的缘故,我们现在已愈来愈丧失了黑格尔所称谓的“理念的感性显现”(审美)的能力。崇高物象的心灵激荡,“无利害感”的游戏冲动,诗歌语言引动的惊异与纯喜,无限想象的自由伸展的渴望,“风格”、“趣味”的体验与追求,以及尼采在《悲剧的诞生》中所描绘的“酒神状态的迷狂”[1],似乎也渐渐远离了我们感性直观的视野。以至于,当我们从艺术和美学的观 |
| 舒国滢 |
7609 |
2003-3-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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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简论各民族共创中华法律文明 --- 以法的历史起源的视觉 |
| 近些年来,中华文明作为一个学术主题得到广泛关注,以构成中华文明的各个文化学科为基本研究单位的专门史研究方兴未艾。作为中华文明有机组成部分的中华法律文明在法制史研究中占有十分重要地位。在民族史、民族学界,已有方家提出了“各民族共创中华”的理论,并以区域和族别为线索进行了系统论述①。然而在法制史的研究中,几乎所有的著述都侧重于汉族及其先民在中华法律文明的开启和发展中的作用,而忽视了其他民族同样是中华法 |
| 李占荣 |
7620 |
2003-3-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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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论清末德国法对中国近代法制形成的影响 |
| 自1840年中国沦为半殖民地国家之后,清政府面对列强屡战屡败。当时许多有识之士强烈要求变法,建立新的制度,以富国强兵,抵御外侵。本文就当时清政府变法过程中以德国法为范本来改变传统中国封建法律的原因,中国引进德国法的直接途径和间接途径,德国法对中国近代法制的积极影响作了客观分析和研究,指出中国近代法制是以德国法为蓝本、并间接参考了日本明治维新后仿效德国法基础上制定的日本法。德国法对中国近代法制由落后 |
| 王立民 |
7615 |
2003-3-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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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法治与执政党的政治权威 |
| 法治最基本的要求就是法的至上性,即作为人民意志的宪法和法律具有最高的权威。但是,在发展中国家走向现代化的过程中,一个强有力的政党的政治权威又是必不可少的。江泽民在建党八十周年讲话中指出:“在我们这样一个多民族的发展中大国,把十二亿多人的力量凝聚起来,向着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目标前进,必须有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否则,就会成为一盘散沙,四分五裂,不仅现代化实现不了,而且必然陷入混乱的深渊。这是总结近代以 |
| 杨亚佳 |
7620 |
2003-3-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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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端正司法人员的守法观念 |
| 司法人员自己首先必须守法,应当是守法的模范。这个道理是大家所熟悉的。但“熟知并非真知”,不少司法人员并未深刻、全面理解其内涵,他们的守法观念是十分片面 的。他们仅仅从一个普通老百姓角度来理解守法观念,认为在公务活动之外,应当遵纪守法。如果说与普通老百姓有区别的话,也只是要求更严更高而已。他们没有看到,司法本身,就有一个守法问题,片面地认为,司法就是执法,这里只有严格执法与否的问题,而没有守法与否的 |
| 苗 勇 |
7621 |
2003-3-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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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论法律至上 |
| 劳伦斯·M·弗里德曼教授断言:“法治的概念并不是专属于‘西方’的”,法治的观念正“以这样或那样的方式遍及全球”。①党的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并于1999年写入宪法,可以说是对法治全球化的积极回应。笔者认为,法治的关键是法律至上。 一 法治“意味着的不只是单纯的法律存在”,而是 “法律的统治而非人的统治”。②法治社会的基本标志或原则应包括:1、法律须建立在民主基础 |
| 谢维雁 |
7817 |
2003-3-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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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中国特色法制现代化道路浅议 |
| 内容提要:法制现代化是由传统人治型社会向现代法治型社会的转型过程。党的十一届三全会提出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和大力加强民主法制建设,标志着中国的法制现代化承袭近代中国仁人志士的传统,又迈开了新的步伐。但是,中国法制现代化面对着发展经济的内外压力,背负着传统的人治包袱,还面对着发展中国家在现代化起步阶段都面对的社会稳定问题,使这一过程有着不同于西方的历史轨迹。这就是发展方式上的政府主导性,目标选择的阶段性 |
| 杨亚佳 陈… |
7792 |
2003-3-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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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论法律信仰的培养 |
| 〖内容提要〗 文章认为,为何要培养法律信仰的原因是从历史的角度看其有应然性和重要性,以及其是法治本身的需要;还认为,法律信仰的培养所面临的障碍是中国传统文化和旧的法律观念的影响、立法的膨胀、司法体制弊端的存在、法律效益的低下以及法律工具主义思想的存在等因素的结合,因此,要将法治精神的建设同市场经济建设结合起来,增强社会公众的权利意识,消融国家优位的理念,树立起社会优位的理念,加强对国家公职人员的教 |
| 张旭科 |
7808 |
2003-3-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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