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经·旧约》创世纪中,耶和华用世上第一个男人亚当的肋骨创造了第一个女人夏娃,他对夏娃说:“女人,你是用的男人身上的一个肋骨,你必须依附男人。”
倘若夏娃果真全然依附和听命于亚当,人类似乎原是要在流奶滴蜜的伊甸园里快乐终世的。然而,目前,“夏娃们”随着“亚当们”的进化,却想要违背“亚当们”的意志,要从“亚当们”身上脱颖而出,做一个独立的女人和具有独立人格的女性。
在我们开放了二十多年的今天,发生最大变化之一就是“女性主义”的兴起。她们一改昔日的弱者、忍耐者、受害者的形象;一改以妩媚、撒娇达到目的的“美人计”方式,却要以自己的知识、能力、才能与男人平起平坐,并一争高低,甚至她们对配偶的要求也日益变化,对低质量的婚姻状况频频表示不满。
据一项调查材料显示,在我国的五次离婚潮中,目前的离婚人数已经达到了历史的最高峰,每年有二百万对以上。其中,离婚率最高的是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为数不少的是为了追求“理想”的婚姻而离婚。从调查的情况看,主动“休夫”的女性越来越多,在一些大中城市,主动提出离婚的女性占总离婚人数的七成以上。北京去年对离婚的上千对夫妻进行了随机抽样调查表明,拥有本科以上的女性坚持要求离婚的占比例达65%左右,其中对男性的性能力不满意的占到45%,觉得男性失去魅力的占35%。也就是说,许多知识女性正在从男人的“肋骨”里独立出来,寻找一种自己偏好的婚姻。
不少女性在婚姻中越来越忠实于自己的真正感觉和需要,不会再用太多的清规戒律告诉自己不应该这样不应该那样,只听从内心的召唤,享受和追求爱情。打破一切思想枷锁的羁绊。因此,对婚姻的放弃不再是由男人主导和专权,女人也加入了放弃婚姻的行列。婚姻的博弈变得更复杂了,家庭“经营”也变得困难了,婚姻的平均寿命也短了。也可能在这个过程中,婚姻质量在提高。
还有女性公开地认为,结婚不仅是为了传宗接代,共同生活,而是要满足双方生理、心理的多方面的需求,其中追求性生活的和谐也成为对婚姻美满生活的要求之一。在离婚中除了婚外恋、家庭暴力等,性生活不和谐也是一个很重要的理由。有人认为,性生活不和谐出现在离婚中,正彰显了这个社会正向良性和健康的方向进步,因为传统的婚姻中,女人追求性的愉悦是被视为不道德的。女性敢于公开对性的质量提出要求,也从另一方面验证了这个社会中女性地位的真正上升。
凡此种种,不可否认的以上的趋势存在着一定的合理性。正如恩格斯所说:“如果说只有以爱情为基础的婚姻才是合乎道德的。那么也只有继续保持爱情的婚姻才合乎道德。”婚姻要以爱情为基础,似乎这是对婚姻基础问题唯一科学的解释。
是不是在“女性主义”的潮流中,女性比男性更懂得爱情的真谛吗?是不是女性只有纷纷的揭竿而起,彰显自我才能表示女性的“地位”的上升呢?
在“女性主义”兴起的今天,人们不禁要问:夏娃,你是怎么啦?
在现实中,有些人不顾自己的家庭责任和儿女的感受,一味地追求所谓真正的具有道德的爱情生活,好像是无可厚非,因为这是人性的张扬和个人权利的自由。但是,不可否认地说,离婚对人的情感世界和经历来说都是一件憾事!人们能够抵御得了这种冲击和震撼吗?你的子女能在这个灾难旋风下“幸存”吗?从一项调查中显示,离婚女性中有91%的人没有再婚,而男性再婚的则超过80%。而在这部分女性中,又有83.6%的妇女表示离婚后没有性伴侣,这说明妇女在离婚后获得理想中的爱情非常少,甚至连正常的家庭都难以寻觅,反而陷入了万劫不复的深渊。
在我身边有不少离婚的男女,从交谈中显现出,离婚的男人具有巨大的忍受力,很少回忆和述说痛苦的过去;离婚的女人可就不同,往往形体消瘦,郁郁寡欢,悔疚的眼神里透露出渴望同情和呵护。
究其原因,实际上我们是生活在以男性为主的社会里,虽然我们在口头上承认男女平等。离婚以后的女人再婚的机率比起男人要少得多。离婚的女人就算是再婚了,往往对配偶选择余地和范围也会小得多。不是流传着这样的俗语吗,“男人四十一支花,女人四十豆腐渣”。四十岁的男人离婚后可以寻找三十岁以下的女性,甚至还能寻觅到“处女”;而女人则只能在五十岁左右的男人中寻找“知音”了。况且,离婚的男人和女人在价值趋向、审美要求以及对情感的寄托上都大相径庭,经过婚变的男人更喜欢女人的文雅、体贴、亲切和温顺。离婚的女人还能提什么要求呢?两者相比,无形中给了“强悍”的女人,尤其是年纪大的女人造成了很大的心理压力,导致她们高不成低不就,在高筑的城楼上四处张望着梦中的“白马王子”。屡受残酷现实的打击后,她们逐步变得有些无所适从,心绪不定了。有的封闭自己,有的放荡自己,有的后悔莫及,有的麻木不仁。家庭离异,独立生活后,虽然她们不用因为下班后不回家而绞尽脑汁编造理由,但是也深知没有人在深夜为自己等门,更没有人因为自己太多的晚间活动而又气又恼大发雷霆。生活变得越来越清净、寡淡、甚至无趣,在朦胧寂寞的夜空下,独自痴痴地望着外面这个深深吸引自己的城市,潸然泪下。也许,她们此时才意识到,自己曾经像一只懵懂无知的飞鸟,为了保护道义上的“爱情”和追求梦中的“他”而用尖利的翅膀撕毁了自己的窝是多么愚蠢。
大多数女性对婚姻生活历来是憧憬着浪漫和向往着激情,她们渴望着一种细腻而又动情的日子,她们渴望自己的婚姻生活如同书中描绘的那般美好瑰丽,渴望着自己的爱情如同恩格斯所说的那样纯洁而道德。殊不知,生活是个非常现实的过程,是一个从低级需求到高级需求的渐进过程,没有与生俱来的浪漫,没有想入非非的憧憬。
但是,她们并不明白这个道理。一旦她们发现自己的婚姻与理想中的要求相差甚远,就会怨天尤人,就会盲目的寻找新的爱情“坐标”。当然,我从不反对由于不道德婚姻而进行彻底决裂的女性。但是,我们也应该清楚的看到,在现实中,有很多婚姻不能说它是非常“道德”,可能它都是属于“亚健康婚姻”,与“道德”和“崇高”的目标有一段距离。面对这样的婚姻,女人就不能主动改善,就不能为了子女的健康而勉力维持,一定非走离婚的道路吗?一定要让自己可能徘徊在孤独的长廊里吗?
实际上,我们为什么不能在众多的“亚健康婚姻”的房子里,开启几扇窗棂,让清风置换已经开始浑浊的空气,吐故纳新地延伸婚姻的生命力?女人们也可以守着婚姻,给对方多一些空间,多一些情调,多一些自由,更多的丰富“自我”的内涵,分散情感寄托的方式。与其在痛苦的压力下,心力交瘁下书写软弱而潦草的人生断简残编,不如向色彩斑斓的社会汲取养分,比如上网聊天、学唱歌、学打牌、交友、旅游等,既丰富生活内容,又可以寻找“情感”上的释放和依托,让自己的情感世界丰富多彩,生动活泼。在流失的岁月里争取逐步地改善“亚健康婚姻”状况,充分的享受人生,享受生命赋予我们的快乐。或许,这样能使更多的人能从精神上走出所谓“错配”的婚姻,能使更多的人能够摆脱离婚后的孤独。从而退一步海阔天空,既保护了家庭也保护了孩子,更保护了自己。
再则,婚姻是一种社会性的行为,男女结婚以后,必然产生一种社会义务,这个义务就是:对对方的幸福负责,对子女的抚养负责。这种义务,是从爱情这个基础上产生的,又对爱情这个基础产生着巩固作用。爱情和义务的统一,构成了我们社会的道德基础。由于义务的存在,爱情变得具体化、现实化;同时义务推动着爱情不断地向前发展,使得爱情更加深化。义务比爱情更稳定,它有一定的相对的约束力,当爱情减弱或消失的时候,义务并不能完全随着个人的主观感情立即减弱或消失。义务的存在,正说明了婚姻是一种社会性的行为,而不仅仅是个人之间的事情。因此,在婚姻关系的维系。婚姻关系的破例问题上,都要强调爱情与义务的统一,既反对片面地强调爱情,忽视义务的轻率离婚,又反对片面地强调义务,忽视爱情的婚姻观念,主张轻易离婚。
其实婚姻也好,爱情也罢,都是需要精心呵护和经营的。经营者不能假手她人,只能是依赖自己。当签下婚姻契约的时候,双方也随手填写了它的维修单。男女双方既是婚姻的制造者,也是它的经营者和维修者。婚姻一旦出现故障,我们无法怨天尤人,只能理智地查找出问题,修理原件,变换和改善各种各样的环境和条件,让这部出现故障的情感的机器运转趋向正常。
具有独立人格的夏娃,当你从亚当的身体挣脱出来后,一直拼搏在人生的崎岖的险峰中,几经沧桑,几经动荡,伴随着历史的进步和自身解放的沉积,脱胎换骨才有了今天,你变得有知识、有地位、有勇气、有能力,在“女性主义”兴起中,更加显现出女性追求感情的个性,追求爱情的“真谛”的执着。但是,随着妇女地位的不断提高,男女双方在家庭主导权、经济、家务等权利与义务方面的历史性再分配,将越来越激烈,女性要冷静地思考,如何在不伤害自己的基础上,寻找适当的社会及心理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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