奔跑
A
奔跑是一种运动,有目的的奔跑是逃亡、追逐、引诱、躲避……
我在单行道上飞速奔跑着,后面跟着一辆逆向行驶的汽车。风从我的两腋呼啸而过,头发乱了,像一朵肆意盛开的黑色大丽菊。我边跑边笑,洁白的牙齿在阳光下健康地闪烁着,引人侧目。一串嘹亮的笑声甩到身后,狠狠地砸在车窗玻璃上,就像我刚才砸的那块大石头。我砸了人家的车子,无原无故,只为一时的冲动。
所以,我活该。所以,我被一辆红色的BUICK新世纪追赶,跑得气急败坏。我的脚已经软了,再跑下去肯定跌倒。就在这个时候,一个警察救了我。他疾步拦住车子,一脸正义凛然。我知道,他会开个罚单,还会给车主扣分。十米之外,车子无可奈何地停了下来。恼羞成怒的车主钻出车门,挥动双手万分激动唇齿不清语无伦次地向警察解释,眼睛还恶狠狠地瞅着我。这是一个肥胖的中年人,我打赌他跑不过我。但是,看起来我也跑不过那个皮肤黝黑、年富力强的警察。趁他们交涉这档儿,我喘了口气,继续奔跑。直到撞上他——一个穿着布满大大小小口袋的帆布背心的摄影师。
他居然在拍摄我!在撞到他的前一秒,我还看见他按了一下镜头。刹不住脚了,我的脑袋磕到相机上,生疼!完了,罪证就在他手里。即使跑掉,警察也会向他要照片,向全市发出通缉令的。我又萌生一个念头:砸了他的相机。想不到,他竟然搀起我,拖着我朝一条巷子里跑去。来不及犹豫,我果断地跟着他,跑!或许他可以救我呢。所谓英雄,就是那些懂得在恰当时机出现,解救落难美女的无聊的家伙们。以往在传奇故事里见多了,以为都是瞎编的。今天,总算让我碰上了一个。
在迷宫一般的巷子里转来转去,确信警察抓不到我了,我甩开他的胳膊,靠着墙壁喘气。他又抡起相机,从各个角度,不由分说地狂拍起来。我打量着他,这是一个绝对不会超过三十岁的年轻男子,体格匀称、相貌清雅,没什么显著特征。倒是他不管三七二十一,埋头干自己想做的事情的这种精神吸引了我。在他的取景框里,我仅仅是一个会动、会喘气的物件吧?用别人的眼光看自己,很有意思。
他从镜头里捕猎着我,激起了我的表演欲。我尽情扭动散发汗味的肢体,把能想出来的姿态都做了一遍。最后,累得不行了,整个人瘫到地板上像散架的木偶。其间,他换了十几个胶卷。但是,丝毫看不出他有疲倦的痕迹。嗯,精力充沛。我喜欢。
后来,我知道了他的名字:高翔。高高飞翔的意思吗?像鸟。像鸟的男人总是比较可爱。即使飞不起来,他们起码会扑腾两下,惹得灰尘满面,摔个鼻青脸肿。一个男人,如果从来没有妄想过飞翔,他必然是平庸乏味的。这是我的个人观点。
B
我是在一条单行道上逮到鸽子。
鸽子不是鸟,是一个招摇过度的女孩。当时,她砸了人家的车子,正在玩命奔跑。她跑的姿势很野蛮,像石器时代激战中落荒而逃的原始人。整个人牟足了劲,马达一样飞奔。我要的正是这种速度感,于是站在她的前方抢拍了好几张相片,直到她像一列火车般向我撞来。她似乎带来了一个强烈的气场,贯穿了我的身体。就在那一刻,我决定拽上她,与她一起逃奔。管我做过什么事情,管她做过什么事情。——在奔跑的时候,只有风在耳边呼呼作响,所有的一切都被甩到脑后。
在一条不怎么干净的巷子里,以班驳的墙壁为背景,鸽子做了我的模特。她是一个悟性很高的女孩,或者说是她的天生本能吧。她释放着自己,在我的菲林里刻录了许多个人符号。没有丝毫矫揉造作,没有寻常女孩的顾影自怜。完全是生命本身的演绎,通过一具热气升腾的青春躯体。鸽子是藏有羽衣的天女,她欢乐过度的时候,是否会腾空而起呢?我为此着迷,贪婪地捕捉她每一个稍纵即逝的影象。
就这么一个算不上漂亮的女孩,深深吸引了我。我被她的任性放肆,被她的行为不端所打动。她是一个动态的人,一杯摇晃不定的水。永远无法猜测她的下一步行动,但是又忍不住想要看个究竟。 她不会遮遮掩掩,却并不意识着你可以清楚地了解这个人。也许,在她透明质感的生命当中,隐藏着一些她自己都无法摸透的东西。
我想,我是喜欢上她了。但是,我并不想占有她的肉体。我向来是一个旁观者,用各式各样的镜头来感知这个世界。距离太近,会找不到适合观察的角度,妨碍视线的调整。所以,我和鸽子保持着适当的情感尺度,使两人得以进退自如。
鸽子以为她干过很多坏事。数落起来,也就是拔了人家自行车的气门芯,偷摘过园圃里的花朵之类。最大的坏事,应该算是那天砸破的车窗。——就这点儿破事,她还以为非常了不得,会被当做十恶不赦的通缉犯。她吐着粉红色的小舌头,乐不可支地傻笑着,像个天真无邪的儿童。
冲洗出来的照片,效果比我想象得还好。鸽子在一张张画面当中穿梭、飞翔,抖擞着肉眼看不见的金色羽毛。我将她的影像局部放大,眼睛、睫毛、嘴唇、耳垂……甚至额前的一缕发丝。鸽子的每个毛孔、每个细胞都在诱惑着我,放射出夺目的光芒。
鸽子,这是我的鸽子。我的视线离不开重重叠叠、挂满墙壁的照片,这些支离破碎的影象,将伴我入眠,关在我一个人的世界里。
为我飞翔吧,不要跑开。——我在梦中呢喃着。
A
高翔是一个低调的摄影师。从来没见过他参加什么展览,或者摄影大赛。但是,这并不妨碍我欣赏他。
我喜欢他的作品。他能够捕捉住事物最真实,以及最离奇的一面。而且,他会将两者统一在同一个镜像之中,巧妙地融和起来。他有一双敏锐的眼睛,表层的东西骗不了他。所以,我没有向他隐瞒。事实上,躲藏和掩饰最容易暴露一个人。因为,精心伪装的同时,也必须做出一个相应的姿态。而修饰过的姿态,对扮演者而言,本身就是陌生的。用自己都不熟悉的东西骗人,除非对方够愚蠢,否则很难成功。
环境是最好的教师,潜移默化地向我们灌输了足够多的知识。我的知识使我成为一个清纯的女孩。然而,清纯并不等同于单纯。单纯是蒸馏水,空无一物,小小的尘菌即可破坏它的本质。清纯是沉淀过的水,看起来很清冽,其实底层积满了杂质。
这些年,没有人大力地摇晃我,生活过得风平浪静。我几乎忘掉了很久以前发生的事情:那个奔跑的雨夜,那幢着火的房子……
算了,不想这些。我已经长大成人,有足够的力量为自己负责任。我的个性中确实存在些许反社会人格,但算不上严重。稍微释放一下,也添不了很大乱子。也许,我是在玩一个逃避惩罚的游戏?一、二、三,三、二、一。——跑!飞快地奔跑,已成为我生活的一部分。跑得出去么?我不管。背后有人追赶,自然而然就有了方向。管它对错,先跑再说。
奔跑之中,认识了高翔。我对他产生强烈兴趣,强烈得没有道理。我有一种直觉:他是我的同类。虽然,他迷恋的是静态的事物。将许多不可避免、在流光中黯淡消逝的影象记载下来,存进自己的档案里。这样的人,是换一种形式在逃避。片段,章节,局部放大以后呈现的粗颗粒……他到底在追求什么?我感到好奇。
我一直抑制着一个冲动:砸烂高翔的相机。从看到他的第一眼起,就想砸烂他片刻不离手的小方匣子。很奇怪的感觉,明明喜欢他的摄影作品呀。也许,是因为高翔始终对我不温不热,而对他的照相机却热情万分。我,吃醋了?那么,我是不是有一点点爱上他?心有些乱。下回见到他,我的表情可能不自然。
我,鸽子。一只野惯了、四处浪荡的鸽子,也会爱上别人。是想要有个家了吧?家,非常遥远的概念,本来以为今生今世不会再拥有的……
家,硌在我心坎上的一颗沙砾。
B
鸽子最近有点儿反常,她想要亲近我。
我该怎么做?回绝——不,我不能失去她。起码现在不行;接受——那会更加令我无所适从。应该说,不正常的人是我吧。鸽子是正常的,她希望得到爱情,希望实实在在地拥有一个情人。这对于任何一个女孩来说,都不过分。
只是,我无法给予,所以也就不配接受。我有毒,我是一个危险的陷阱。对于鸽子,我所能做到的,最大的爱护就是——不要让她爱上我。爱上我的人,没一个好下场。所以,我只能当一个旁观者。保持距离,我要自己时刻铭记。
八岁那年,我目睹了一起凶杀案。死者是我的母亲,凶手是我的父亲。父亲是一个天才的摄影师,可惜母亲始终未能理解。她优雅、美丽,耽于奢华的生活方式。她喜欢炫耀,终日周旋在所谓的上层圈子里。父亲说,母亲原来不是这样的,她曾经纯洁、温柔,甘心与他缠绵厮守。直到他被社会承认,带来了名利、金钱,把她引进另一个世界。母亲的目光迅速转移开来,被纸醉金迷的场景所吸引,渐渐松开了紧握着父亲的手。在父亲眼里,母亲堕落了,再也不是那个凝固在相片中的微笑天使。但是,父亲毕竟深爱着她,只能尽力满足她的要求。然而,女人一旦开始了这方面的追逐,欲望就不可能被填满。当她发现父亲无法让她攀得更高时,她终于背叛了他。那个夜晚,母亲执意离开,父亲只能用一种方式来挽留她。他留下了她冰冷的躯体,以及无数张或颦或笑的相片。父亲,一个温文尔雅、和蔼可亲的男人,他又如何经受得起双手沾染上至爱者的鲜血?父亲疯了,他把自己封闭在往日的世界里,和昔年的母亲,和零碎的片段、记忆的章节。他甚至忘记我的存在,也许他的那个世界里,我还没有出生。就这样,我孤独地走过了将近二十个年头。
那一段往事,像阴冷角落里窜出来的黑色长蛇,死死的,咬住我不放。我跑啊,玩命地跑,却永远摆脱不了。终于,我认定了自己的宿命。我是一颗有毒的种子,若浇灌以情感,就会萌芽,就会生长。蔓生的藤茎在四周疯狂搜索,离我最近的人,就成了牺牲品。我会缠绕着她,榨取她的每一瓣芬芳。直至她形销骨立、灰飞烟灭。
杀人?不,我甚至没有父亲的勇气。我害怕锋利的东西,害怕粘稠的血。——这是童年记忆给我的后遗症。我的谋杀工具,只是一架用到半新不旧的照相机以及整卷整卷的菲林。看过一个恐怖片:摄影师挑选自己钟情的模特,为她们拍摄,记录她们的每一寸肌肤,在她们最美丽的时刻。然后,把她们一个个杀死,销尸。那是一个极端唯美主义者,他不容许这些鲜美的花朵们在尘世间辗转凋零,于是就采取了血腥的手段。
我不会这么做,我的做法更像王尔德笔下的道林.格雷。小心翼翼地接近她们,剖析、观察,将她们最动人的一瞬间永远记存,留在相纸上。解析了所有的影像,熟悉了她的全部。一切都变得不新鲜了,我就离开。我不忍看着她们变质、腐败,沦落为大街上随处可见的一身痴肥、表情麻木的女人。那是活的偶人,不再是我迷恋的芬芳天女。
所以,爱上我的女人必然没有结局。我只是一面可以固定影像的镜子。她们在我的瞳孔里找到自身最迷人的影像,因而迷恋上做为记录者的我。但是,她们看不到美丽的印记如何在岁月里一点点地残褪,看不到隐秘的芬芳是如何消散在晦浊的空气里。我看得太清楚,我只能走开。爱上我,只能加速她们的凋零。鸽子,我怎能让你重蹈这样的命运?
摄影术在早期进入中国的时候,曾经引起大众的恐慌。许多人认为:灵魂会被摄进去,被囚禁在小黑匣里。那些在我的照相机面前留下音容笑貌的女子们,似乎证实了这个传说。当青春被冲洗在相纸上,曾经拥有它的人就迅速衰老,变得沧桑。她们在自身影像前面感到自卑、绝望。她们四处张望,妄图拉住一个人,要他告诉自己:那就是你!于是,不由分说地想要扑进我的怀抱。她们,是一群被吓坏了的孩子。我呢?我只是一个旁观者,一个没有温度的人。我选择的方式是:闪开。终于有那么几个收不住脚的人,直接扑进死亡的怀抱。世俗舆论上说,她们殉情而死。为谁殉情?为我,还是为自身无法逾越的影像?
鸽子,我希望你是特殊的。千万,千万不要和她们一样。
A
那天,在他屋子里,我看见满墙的照片。全都是同一个人,那就是我——鸽子。
高翔和我说着话,视线却一直在墙上的照片之间游移着。他比我还紧张,手指神经质地弹着烟灰,几乎每吸一口,就弹一下。显然,他已经觉察出我对他的好感,为此而感到慌乱。我竟然令他如此惶恐不安,是好事?还是坏事?
沉闷的交谈,断断续续,三支烟的时间。我站起身,很有礼貌地说声再见。他的眼睛重现灼灼的光芒,又在瞬间黯淡。“走好。”他说。墙上的照片也和我说BYE BYE,她们嘲弄地望着我,露出胜利的表情。我无力地向她们挥挥手,走出房门。
外面的阳光很亮,我快步走着,走着,走着……忽然,奔跑起来。朝着阳光的方向奔跑,就可以把阴影抛到背后。我不是一个多愁善感的女人,不会因为一段没着落的感情而黯然神伤。妈妈曾经对我说过:“跑吧,鸽子。不要让任何东西挡住你。”那个雨夜,她砸晕了企图奸污我的继父,将我推出家门。“跑!”她说,“跑得远远的,这里不再是你的家。”她把门反锁了。我奔跑起来,大口大口地喘气,酸酸的雨水呛进嗓子眼,很难受。跑到附近的小山坡上,远远地看见:我的那个家,在瓢泼大雨之中燃烧着,熊熊火焰吞噬了所有不愉快的记忆。那年,我十一岁。以后的日子里,我别无选择,只能继续奔跑。
高翔和我一样的不幸,我已经知道了他的身世。只不过,高翔不愿意奔跑。他喜欢呆在他的相片堆里,守着记忆蜕下来的皮,守着一层不变的东西。我没有理由为他等下去。他是一个静止的坐标,我是一条无限伸展的抛物线。
“跑吧,鸽子。”我对自己说,“抛开一段记忆,其实很容易。”
B
从那天以后,鸽子消失了。她临走之前的笑容,像玻璃一样,透明而坚硬。
我忽然很想她,忽然觉得她留给我的,仅仅是表象。她不会在昔日的影像之前低头的,因为她有翅膀,因为她跑得很快。而我,一个不会飞的男人。只能坐在阴暗的巢穴里,发呆。也许我有过一个机会,我可以和她一起飞。现在,都太晚了吧?
到处寻觅鸽子,她就像从来都没有存在过一样,消散在沙砾一般的茫茫人海之中。我依然挎着相机,在街头巷尾游荡着。有时候,漫无目的地在人群里按着快门,希望记录一些特别的面孔。再往后,我发现每个人都是特别的,每个人都收藏着不同的故事。
今天,我在某一张随意拍摄的照片里面,看到一角风衣。那是因为奔跑而飞扬起来的风衣。人,已经跑到镜头外面。是我的鸽子,一定是我的鸽子!我还有机会追上去吗?等等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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