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该被救助?
4-10“重庆开县一个普通农民金有树,去年10月从一辆坠入4米深堰塘的中巴车里救出19名乘客,自己却染上恶疾一病不起,无钱就医,于今年3月10日辞世,次日火化。11日下午,金有树出殡,众乡亲冒雨相送,唢呐呜咽。”(《重庆晨报》等媒体消息)金有树死了。死于救人染疾,死于无钱医治,死于求救无门。金有树死了。勇救19人,却没有被认定为英雄。金有树走了。没有官员,甚至没有被他救起来的人送行,没有隆重的仪式,只有众乡亲冒雨相送,只有金有树家人无助的眼神和苍天黯然的泪滴。金有树在危急时刻仍没有放弃生命的希望,他没像原来一些新闻报道的那样“关键时刻不晓得求助政府和法律”,他想到了人民政府,想到了“父母官”。他托人给尊敬的陈县长写了一封求救信,并在信中强调了“陈县长爱民如子,‘9·4’洪灾中已显为民之情”。金有树死了,我不知道“爱民如子”的陈县长和开县政府是否有一丝愧疚之意,县长大人的“爱民如子”体现在何处?一个漠视普通公民(且不说是英雄)生命的政府如何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一个冒着生命危险勇救19人的英雄(虽然没有官方的认定,但我还是称之为英雄)出现了,却没有人去宣传去报道,直到临死前3天才因求救无门见诸报端。一个公仆让小车救一个人却被连篇累牍地报道,一位首长节假日慰问一下困难户就上了报纸的头条。我不知道一个“眼睛向上”勿视平民呼声的媒体是否能算作人民的喉舌。金有树无钱医治。在花完借来的4. 8万元钱后,再也借不到钱了,无奈地离开了医院。我们的医院在英雄需要救助的时候袖手旁观,坚守“无钱就不治”的行规,这种连英雄都不救治的医疗机构是否还能冠以“救死扶伤”之名?金有树死不瞑目。他救了19个人,到自己需要被救助的时候,却没有人向他伸出援助之手(直到3月7日金有树事迹见报后,有关部门才有所表示,但为时已晚)。被他救起的19个人都没有“反哺”他,一直到他死时,没有一个被救助者去送行。“金在当地人缘非常好,乐善好施,喜欢帮助别人,并多次救助过遇到困难的人。”我们已见多听多了英雄流血又流泪的故事,以至遇到求助时都是本能的逃避或旁观,越来越多的人变成了冷血动物,社会越来越冷漠。“金有树”死一个,少一个,但当社会不再出现“金有树”时,这个社会是否还有生机?金有树是该被救助,但我们的政府、媒体、医院和社会等是不是更应该被救助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