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最初LCD的发展中,日本厂商一直凭借着自身的技术优势而独占鳌头。即使在今天,日本坐收技术赢利也是赚得金盆满钵。当然,这种技术收益是与其巨大的研发投入联系在一起的。我们看到,无论是索尼、先锋,还是Sod-ick公司,均设有中央研究所,致力于前瞻性技术研发。
如果再稍稍把目光回视一下,则会看到,日本的技术输出造就了我国台湾地区面板厂商的崛起,也使它逐渐失却“ 液晶老大”的地位。而台湾地区面板厂商敢于“拿来”技术为我所用的策略也确实起到了作用。2003年,友达支付日本富士通新台币2.44亿元的专利金和研发费用,以取得广视角技术。今年初,友达、奇美和Guardian和解,付费2.67亿元新台币,取得液晶显示器“延迟膜”技术所需的广视角技术使用权。随后奇美电子又与Honeywell签署专利授权协议,获得可提高液晶显示器产品的影像亮度,并降低干扰影响的技术。2005年6月15日奇美电子宣布,与日本家电巨头日立,完成专利交互授权关系。授权范围涵盖所有LCD相关产品和LCD技术,技术总数量达1000项之多。因此,台湾地区液晶产业的发展,实际受惠最大的应是日本液晶产业的上游厂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