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响乐的发展史(3)


  最后,再简单地谈一谈关于“双管乐队”和“三管乐队”的名称和它的含义等问题。所谓“双管”或“三管”,是指木管乐器组中的每一种乐器的数量,如果每一种木管乐器都用两个(包括变形乐器在内),这样的乐队便叫做“双管乐队”,前面所说的小交响乐队便是双管乐队。每一种木管乐器都用三个,便叫做“三管乐队”,用上四个,便叫做“四管乐队”。从这里还可以看出,每一种木管乐器的数量越多,所用的变形乐器也越多。大交响乐队一般都是采用三管制的,但也有采用四管制,甚至五管制的。采用五管制的乐队,铜管乐器也要相应地扩充,但是数量必须与木管乐器保持一定的比例。一般说来法国号最多可以扩充到六至八个,小号最多用四至五个,长号最多可以用四个,大号最多只能用两个,因为铜管乐器用得过多,很容易破坏乐队中各组乐器的音响平衡。

  在上述各种正常的双管至五管乐队中,作曲家往往还喜欢省略或加用一些乐器,像这种变形的乐队通常改称为“混合乐队”。此外还有若干种常见的特殊结合方式,顺便也在这里谈一谈。大交响乐队有时在某一部作品的某一部分中结合着另一个铜管乐队同时演奏,这种情形在戏剧音乐中比较常见,因为这种做法往往是配合剧情发展的需要的。这种临时参加进来的铜管乐队,有时候直接安置在舞台上作为剧中人物出现,但一般都是把它安置在舞台的后面。在交响乐作品中也有临时结合铜管乐队或结合某些铜管乐器同时演奏的,当然这种情形还比较少见。还有一种更为罕见的情形,那就是把人声(合唱队)结合到乐队中来,但是在这种时候合唱队往往只是闭嘴哼唱,或者只是发某一个音,而不是唱歌词,这种合唱队在整个乐队中只是起着乐器的作用。此外还有结合曼陀林、吉他、手风琴、萨克管以及其他各种民族乐器的,但是这些结合都极为少见,这里就不准备多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