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近日出台的《动物源性饲料产品安全卫生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10月1日起实施。
《办法》共31条,分别就设立动物源性饲料产品(以动物或动物副产物为原料,经工业化加工、制作的单一饲料)生产企业应具备的条件,审批程序,生产管理,经营、进口和使用管理以及取消资格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
根据《办法》,今后,此类企业在工商登记前,须先取得省级饲料管理部门颁发的《动物源性饲料产品生产企业安全卫生合格证》,方可办理企业登记手续。《办法》施行前已设立的动物源性饲料产品生产企业,应自《办法》施行之日起6个月内办理《动物源性饲料生产企业安全卫生合格证》。
对动物源性饲料产品的经营、进口和使用管理,《办法》规定,进口动物源性饲料产品时,企业应按照《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进口产品登记证;对已获得产品登记证的进口动物源性饲料产品,在农业部宣布禁用后,其产品登记证自禁用之日起失效,并应退回农业部;农业部宣布暂停进口的动物源性饲料产品,其产品登记证在暂停期间停止使用。禁止在反刍动物饲料中使用动物源性饲料产品,但乳及乳制品除外。
湖南农大康江教授与马美湖教授等科研人员,近日成功研发出国内首台肉类嫩化仪。
据康教授介绍,该肉类嫩化仪利用高压、大功率变频电流对肉类产品断续刺激,使肌肉组织剧烈颤动而震断肌纤维,从而提高肉类产品的嫩度及品质。该嫩化仪还可刺激肌肉中组织蛋白酶和自溶酶的产生,而这两种酶可以加速肌肉中有机酸的分解,从而大大缩短生产中冷冻排酸时间。试验表明,经嫩化仪处理过的肉类可缩短三分之二的冷冻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