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联邦德国的科学技术政策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联邦德国的科技发展比较迅速。这在一个程度上应归功于政府因地制宜制订的科技政策。现按不同时期分述于后。

1.重建科研基础、科学研究与经济发展互相脱节(1949-1955 年)

1949年联邦德国成立后即开始重建科研能力,如恢复和重建在战争中被破坏的科研机构,购置科研仪器和设施,培养科研人员。这一时期的科技发展具有三个特点:

——科学研究与经济发展基本脱节,尚未成为生产力和经济增长因素。这是因战后有大批熟练劳动力涌入、劳动力过剩、失业率高、工资和生产能力利用率都处于很低水平、国内和国外(首先是美国)在战前和战时的技术储备已完全能够满足当时的生产需求。因此,大学的基础研究是学院式的,工业研究的规模也微不足道。全国科研经费在国民生产总值中所占比重不超过1%。

——国家没有统一的科技政策,也未设立相应的科研行政和管理机构,对全国的科研工作缺乏集中的指导和管理。在科研资助方面,采取的是全面资助方式,既无专业科研规划,也无重点项目。由于这一时期的科研活动主要是在大学进行的,而大学的经费又是各州负担的,所以州政府所起的作用大于联邦政府。

——尖端科学技术研究遭到禁止。作为战败国的联邦德国,所有与军事有关的科学研究如原子能、航空技术均被盟国禁止,有关的科研设施也被拆迁。这对联邦德国后来在这些领域的发展产生了极为不利的影响。

2.以美国为模式大力振兴科学研究(1956-1965年)

1955年,联邦政府成立了原子能部,这标志着联邦德国的科学研究事业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这一时期的最大特点是把美国作为发展模式。

——大量增加科研经费。随着全国经济形势的好转和生产的发展,国家和私营企业开始重视科学研究,提出了以美国科研经费在国民生产总值中占3%的比重作为追赶目标。全国科研经费从1956年的15.79亿马克增加到1965年的79.1亿马克,其中私营企业的科研经费从6.38亿马克增加到47.3亿马克。到1966年,全国科研经费在国民生产总值中的比重已达到1.76%,增长速度超过了所有工业发达国家。这与当时的劳动市场、生产和竞争状况有密切关系。因为从50年代中期开始,原来的劳动力过剩已转变为劳动力短缺;生产技术特点是现代化生产技术的落后造成了商品在世界市场上缺乏竞争力,因此迫使企业加强新产品和新工艺的研究。

——新建科研机构。继联邦原子能部成立之后,1957年建立了科学顾问委员会,1962年原子能部扩大为科学研究部。在1956—1960年5年里,以美国国立研究机构(如橡树岭实验室)为模式,建立了8个大研究中心,其中包括尤利希和卡尔斯鲁厄两大核研究中心。

——加强科研管理。1956年,联邦政府制订了第一国家科研规划——核研究核技术发展规划(1956—1962年),标志着政府开始对科学研究和计划管理与集中指导。

——大量引进技术。为了迅速改变工业技术的落后状态和增强在世界市场上的竞争地位,从国外大量引进先进技术。在1956-1965年10年里,用于技术引进的费用高达49.2亿马克,占同一时间内全国科研经费393亿马克的12.5%。美国是技术引进的主要对象国.占技术引进费的45%。

3.调整科技政策、强调科学研究为经济发展服务(1966—1971 年)

60年代初期,联邦德国的经济结束了恢复时期,进入了正常增长阶段。60年代中期的一场有关西欧和美国之间技术差距的大辩论.促使联邦德国重新评价过去的科技政策。

首先认识到过去十几年以某一外国为模式和采用现有技术政策,只能使一个国家永远处于落后状态和在国际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其次,认识到必须制订和适合本国国情的科技政策和科学研究应为本国工业技术的发展作出贡献。1967年,联邦研究技术部在联邦政府科研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科学研究应为促进经济增长的技术开发作出贡献”和“为国民经济的均衡增长创造条件”。为了实现上述政策目标,联邦政府采取了以下一些措施:

——制订了一系列有助于工业技术发展的科研规划,如1967年制订的数据处理规划、1970年的促进新技术规划;

——加强为生产技术服务的应用研究。1968年,联邦政府决定将弗朗霍夫学会列入由政府提供事业费的研究机构名单,专门从事应用研究。1969年又组建了德国航空航天研究院,为航空航天工业企业提供科研成果和技术服务。

——改变科研资助方式。为了保证国家科研规划的顺利实施,使科研经费集中使用于重点研究领域,联邦政府改全面资助方式为规定具体科研目的的课题资助方式。

4.面向未来,强调科研与经济和社会发展相结合(1972—1982 年)

50和60年代的联邦德国科技政策基本上可归结为两点:一是以美国为模式,二是以发展经济为目的。

然而,随着经济的发展产生了一系列社会问题,如失业人数的增加、环境污染日益严重,生态环境遭到破坏。

面对这些问题,在1972年公布的联邦政府科研工作报告中首次提出:“科学技术要为提高人民的生活质量服务”,同时又强调指出:“科技政策是国家总政策的一个组成部分,其目标应同教育、社会、经济、结构、农业、卫生、环境、发展、外交和国防政策一起统筹考虑。”这标志着联邦德国科技政策发生了质的变化。

——旧政策是以克服“技术差距”为主要目标的,所以是“面向过去”型的政策,新政策的目标是为了解决当前和未来面临的各种社会问题,是:“面向未来”型政策。

——旧政策以先进国家美国的技术水平为追赶目标,受他国的支配和影响,属于“被动型”,新政策则针对本国的实际需要和存在问题,是“主动型”的。

——按照旧政策制订的各种科研规划(原子能,数据处理、航空航天)都是从本领域出发的“孤立型”规划;新政策则要求科研规划考虑各个社会系统和社会领域的内在联系,因此是“综合型”的。

为了保证新政策的实施,联邦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进一步加强政府的管理和指导职能,1972年12月,联邦政府决定将科学研究部分为科学教育部和研究技术部。后者的职责是负责国家科技政策的制订、计划和实施。这对改变原来联邦各部各行其是的局面和实现国家统一计划具有重要意义。

——改变计划工作的思想和方法。新政策对计划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此,联邦研技部采用计算机管理,将整个科研系统及各子系统(如目标、措施、机构、决策、管理、情报系统)统统纳入计划工作范围,使整个科研机器变成一个有机的联合系统。

——改变资助重点。为了实现新科技政策注重社会需要这一战略目标,对资助重点也作出了相应调整。从70年代开始,联邦研技部逐步加强了对改善人民生活质量有密切关系的科技领域如环境保护、生物、医学、新型交通工具的资助。

5.发展基础研究和关键技术、推进研究开发的国际化(1983-)

高技术的迅速发展是80年代世界科技发展中的一个重要特征。许多国家都把在高技术领域的国际竞争能力作为估量本国科技实力和规划未来发展的主要出发点。在这种国际大趋势的影响下,1983 年开始执政的科尔政府多年来一直致力于发展高技术和基础研究,并且竭力推进国际间的科技合作。

——德国的基础研究久负盛名。在这一时期里,联邦政府对基础研究更加重视。联邦研技部长里森胡贝尔曾一再强调:“基础研究是一个国家文明的表现形式和支柱,同时也是应用研究的基础。”1984 年的科研工作报告中,把“扩大和深入科学知识”列为新科技政策的三大目标的首要目标。基础研究经费在联邦研技部全部科研经费中所占的比重,已从1982年的27.4%增加到1988年34.7%。

——从联邦德国的整个工业发展来看,其优势主要在传统工业而不在高技术工业。在世界科技发展的大趋势推动下,加紧发展高技术已成为联邦德国的重要任务之一。1984年,联邦经济部在一份关于发展高技术的报告中指出:“对于联邦德国这样一个原料贫乏、工资水平和社会福利程度很高的国家来说,要长久地保持竞争能力,唯有保持和提高技术产品在生产和出口中的份额。”正是从这一点出发,联邦德国在这一时期里积极参加有关高技术发展的科研计划,如尤里卡计划、欧洲信息技术研究开发计划等大型项目。

——根据1988年发表的联邦政府科研工作报告,联邦政府把扩大和加强国际科技合作列为科技政策的重点之一。在最近十年里,联邦德国与外国的科技合作规模和内容都有显著增加。据统计,在目前已签订的300个左右政府协定和部门或研究机构之间的专业合作议定书中,有134个在1982年之后签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