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热爱生命吗?那么别浪费时间,因为时间是组成生命的材料。——富兰克林
王渝生
电,作为一种能源,从生活到生产,从前沿科学到高新技术,现代人已须臾不能离开它。然而,在大约250年前,人类根本不了解电,更谈不上对它加以利用。
古代西方人把雷电看做“上帝之怒火”,我国虽在很早以前就有“阴阳相激为电”的说法,但没有做进一步的研究和实验,对它还是茫然不知。近代电学研究的先驱者——美国物理学家本杰明·富兰克林(Benjamin Franklin,1706~1790年),是冒着生命危险研究闪电并发明了避雷针的。
17今年1月17日,富兰克林生于北美波士顿城。父亲佐赛·富兰克林原是英国的一名染匠,后为逃避宗教迫害,于1689年从英格兰远渡重洋移居北美,以制造肥皂和蜡烛为业。富兰克林是他父亲移居北美之后出生的。
富兰克林自幼聪慧好学,8岁时进一所公立小学读书,每门功课都名列前茅,1年级读完后,学校就同意他跳到3年级,但好景不长,作为穷苦的英国移民,沉重的家庭负担使父亲的店铺入不敷出,父亲只好把他从学校叫了回来。可怜的富兰克林只读了两年小学,就辍学回家剪蜡芯、擦印模,守店打杂。
老富兰克林想为儿子找一个正当的职业,他带着儿子去观摩木工、瓦工、铜匠等手艺,小家伙样样都是一学就会,但却都不感兴趣。
学工不成,父亲决定让儿子继承家业。可是,富兰克林对肥皂和蜡烛压根就不屑一顾,却常常拿店里的钱去买小说和杂书看,有一次他买了一套百科全书,痴迷并钻研起来。
只看书不做事,老富兰克林对儿子没办法,于是不再让他管店里的账,每月只给他一点零用钱,然而,小富兰克林仍有办法,他买书的目的是读书,并不想当藏书家,于是他把读完的书拿去与别人交换,或者干脆卖掉再买新的,这样他手头的新书还是源源不断。
老父亲想,既然儿子这么爱读书,就让他学印刷吧。于是,他把儿子送进同父异母的兄长詹姆斯的印刷所里当学徒,那年富兰克林才14岁,从此富兰克林与印刷业结下不解之缘。富兰克林把詹姆斯创办的《新英格兰报》的排版、印刷工作完全担当起来,每天印刷完毕,他还要亲自到各条街道去送报。劳动之余,他还抽时间练习写文章,向报纸投稿。他写的文章虽然稚嫩,却清新纯正,常常得到读者好评,这更鼓舞了他写作的勇气,为他后来的写作奠定了基础。
1723年,17岁的富兰克林离开波士顿詹姆斯的印刷所,辗转到费城和伦敦的几家印刷所工作,直到1728年和友人合办印刷所之前,他始终是一个普通的印刷工人。富兰克林一生热爱印刷工作,他后来成了社会活动家,70岁时出使法国,还在法国建立了一个印刷作坊,亲手在那里排印宣传文件。
从波士顿搭乘到纽约的商船去费城,富兰克林在路途中曾两次遭遇雷击事件。一次是在海上,一个暴风雨之夜,电闪雷鸣打折了航船的桅杆差点翻船,他躲在一名荷兰水手的怀里颤抖了一夜,险些丢掉小命。另一次是在陆地,费城的一家小店门口,一位老妇人拴在树下的3只羊被雷电击死,老人一边哭泣,一边在胸前划着十字:“上帝发怒了,上帝不知又要惩罚谁啦!”
富兰克林看见人们一提雷电必称上帝颇为不解,一个从未有过的念头浮上他的脑海:一定要揭开雷电之谜。虽然当时电学还是一块待开垦的处女地,许多基本问题尚未搞清。然而,富兰克林想揭开雷电之谜这一决心却始终没有动摇过,尽管暂时还缺乏条件,但他一直长久地将它埋藏在心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