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中央音乐学院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是为了培养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爱国守法,为社会主义音乐文化建设服务,在本学科内掌握坚实基础理论、系统知识和专业技巧,具有独立从事专业活动、科学研究和高等音乐院校教学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学习年限 三年。
三、招生名额 预计招收100余名(以教育部下达名额为准)。
名额分配预定方案:作曲系、电子音乐、指挥共20名;音乐学系20名;音乐教育系10名;音乐治疗、提琴制作共3名;声歌系8名;钢琴系8名;管弦系15名;民乐系15名;教务直属1名。
四、报考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音乐文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2006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均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在非音乐专业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人员,可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生。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和专业学习要求。
(二)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我院组织的单独考试。单考生的外语、政治及专业科目考试均在10月份进行(录取人数不超过两名)。
1、符合第(一)条中的1,3,4各项要求;
2、高等学校本科毕业后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获得硕士学位者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或已成为业务骨干,经本单位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三)本科毕业、在高校工作满两年者,可以兼报"高等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和"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具体要求请见《中央音乐学院2006年高等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招生简章》、《中央音乐学院2006年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五、报名、考试
考试报名:分专业考试网上报名和政治、外语统考网上报名。专业考试网上报名时间为2005年7月1日- 9月4日,届时请登陆 yjs.ccom.edu.cn,按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报考专业方向和导师详见附件一。
考试科目:专业主科、专业基础科目、政治、外国语(英语、日语、俄语、德语)。专业科目考试要求详见附件二;参考书目及考试大纲参见附件三、附件六。
报名、考试的具体事宜请见下表:
日期 内容 要求及注意事项
7月1日-9月4日 专业考试网上报名,同时下载并打印报名表。 时间:7月1日8:00- 9月4日23:00
网址: yjs.ccom.edu.cn
9月5日 -9月7日
专业考试报名确认。
本地考生到我院研究生部办
理确认手续;外地考生可以邮
寄需确认材料(邮寄截止日期为9月5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确认时须提交:1、网上报名表(务必贴上免冠近照并在签字处签字);2、所报方向应提交的各项材料(详见附件二);3、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交本人身份证和学生证(两证均验原件、交复印件)及教务处开具的"应届本科学生"证明;4、其他人员(含应届成人高校毕业生)提交本人身份证和本科毕业证书(两证均验原件、交复印件); 5、每专业方向报考费260元。
9月19日 网上公布初审结果。 网址: yjs.ccom.edu.cn
10月10日 1、 已通过初审需加试的考生到研究生部领取专业考试准考证
2、 网上公布考试日程 1、 领证时需验证(身份证、学生证、毕业证原件)
2、 网址: yjs.ccom.edu.cn
10月11日 加试视唱练耳 加试对象:1、同等学力考生(含专科学历者、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非音乐专业毕业生);2、所有报考音乐教育方向考生
注:本院音教系毕业生及报考音乐文献翻译的考生除外。
10月14日 1、 网上公布加试合格者考号
网址: yjs.ccom.edu.cn
2、 报考声乐方向的考生将考试曲目报送声歌系。
3、 初审合格的考生到研究生部领取专业考试准考证 1、 加试未达及格标准者,不予参加其它专业考试
2、 声歌系联系电话:66425722
3、 领证时需验证(身份证、学生证、毕业证原件)
10月15-20日 专业科目考试 详见现场考试日程
10月24日 公榜专业入围者考号;具体成绩可上网查询。 网址: yjs.ccom.edu.cn 考生可根据考试成绩结合有关情况,确定是否以报考我院为第一志愿
10月1-31日以教育部通知为准 政治、外语统考网上报名、交费、确认
报考我院的考生网报时考试地点选择我院。 报名点代号:1145
网址:www.chinayz.edu.cn
11月以教育部通知为准 发准考证 具体事宜请上网查询
2006年1月 政治、外语统考 具体时间以网报通知为准
六、录取
1、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质量、宁缺毋滥。
2、考试科目合格标准:①主科(100分制):表演方向主科分数85分;其他方向主科80分。②政治、外语分数线及总分要求按国家标准。③其他科目60分。
3、一个导师招收新生原则上不超过2名。
4、一个专业方向录取学生原则上不超过5名(声乐、钢琴、作曲、音乐教育除外)。
5、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定向或计划外委托培养硕士生。
6、定向、委托培养及自筹资金硕士生,须在录取前签订有关合同。
七、报考和录取类别
1.计划内非定向:培养费由国家负担,毕业后在国家的就业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就业;
2.计划内定向:培养费由国家负担,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工作;
3.计划外委托培养:培养费由委托单位负担,毕业后回委托单位工作;
4.计划外自筹资金:培养费由本人负担,毕业后按我校有关规定择业。
八、报考费用 考生报考的报名费、复试费、体检费、往返路费和食宿费均自理。对于距北京较远、家庭经济确有困难的外省、市、自治区考生,可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由所在单位酌情给予适当补助。
九、学费及住宿费 国家计划外学生学费标准为:音乐学系各专业方向及音乐教育方向每生每年15000元,其他方向每生每年20000元。考生如不考虑被录取为国家计划外研究生,须于报名时书面声明。住宿费以报到时宿舍管理中心通知为准。北京生源的学生一律走读。
十、学习期间的待遇 按国家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毕业生就业 定向或委托培养硕士生回原单位工作;计划内非定向硕士生根据社会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和学以致用的原则,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在国家规定的服务范围内"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计划外自筹资金硕士生由学院提出建议并予以推荐,上级毕业生调配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十二、联系方式
(一)各专业系部电话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10-66425670
音乐学系:010-66425723
作曲系:010-66425720
指挥系:010-66425719
声歌系:010-66425722
民乐系:010-66425721
管弦系:010-66425718
钢琴系:010-66425724
音乐教育系:010-66425750
提琴制作中心:010-66425751
电子音乐中心:010-66425742
音乐治疗中心:010-66425748
教务处:010-664256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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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信息
邮寄地址:100031 北京市西城区鲍家街43号中央音乐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网 址:www.ccom..edu.cn
专业考试报名网址:yjs.ccom.edu.cn
乘车路线: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立交桥东南(北京站可乘地铁至复兴门站,出D口向南步行约十分钟即可到达;西客站乘387、702路公共汽车至复兴门站下车,向南步行约二分钟即可到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