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方将坐落在 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
订立本合同,望共同遵照履行:
一、租期共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合同期满后,
如出租方继续出租房屋,承租方享有优先权。
二、租金为每月人民币 元,付款方法为 。
三、出租方应负责维修出租的房屋,以保障承租方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
四、承租方不得擅自转租、转借房屋或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
五、承租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出租方交付定金 元,定金在租赁期满归还或充抵房租。
六、在合同期内,出租方收回房屋或承租方退房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
七、若一方违约,应向守约方支付相当于 个月的租金 元。
八、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名盖章) 乙方:(签名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