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给住校生创造一个文明、安定肃静、整洁、舒适的生活环境,便于同学们休息,益于同学们的身心健康发展,特制定如下管理规定;
一、纪律制度;
l、遵守校规、校纪,服从管理,严禁顶撞老师、管理人员及值日同学,一旦发生批评教育,情节恶劣者勒令退宿。并进行校纪、团纪处分。
2、每个宿舍选一名宿舍长,负责日常纪律、卫生的监督和检查。如遇无法解决的问题,需负责及时与值日同学、管理人员及老师取得联系,以便及时解决问题。
3、严禁在宿舍抽烟、喝酒,发现一次除迸行适当的处罚外,并通知家长,重犯者勒令退宿,并迸行校纪、团纪处分。
4、住校生严禁私自带校外人员及非住宿生进入宿舍(除家长外),严禁私自留校外人员和非住宿生过夜一经发现,勒令退宿。
5、男、女生严禁互串住宿楼,初犯警告,重犯者,勒令退宿。
6、严禁在宿舍楼打架,一经发现,将给予校纪、团纪处分并通知家长,情节严重者,取消其住校资格。
7、严禁在宿舍楼内进行球类活动,看与学习无关的书籍。私接插座,听录音机、用台灯、电炉等,一经发现,物品没收,并根据《学生管理条例》进行处理。
8、严格遵守作息制度。休息铃打后仍不熄灯或在宿舍内说笑、打闹等不按时休息者,一次警告,井通知家长,屡教不改,取消住校资格。
9、住校生必须服从宿管人员的安排,不得私自调房或调床,有违者一律按违纪处理,态度蛮横者取消住校资格。
10、住校生必须按规定上早操,早操按正课考勤。累计旷操三次,迟到六次勒令退宿。
11、上课时间广律不准在宿舍内逗留,需回宿须持假条,并在值班登记后方可。
12、住宿生严禁将自行车停放在宿舍楼任何地方。
13、退宿:学生中途退宿,需经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经班主任同意,家长到宿管办办理退宿手续,学生毕业离开宿舍,需经宿管办检查验收公物后出据证明方能领取毕业证,离校。
二、卫生制度;
l、住校生必须按规定值日,打扫室内卫生,整理自己的内务。
2、宿舍必须一天两打扫,做到地面清洁,门窗洁净,物品摆放整齐。
3、严禁乱倒污水、乱扔杂物。违犯者按校纪处理,屡教不改者取消住校资格。
三、公物管理制度
l、宿舍楼内外的一切公物(如铁床、门窗、壁厨、灯具及一切公共设施)如有损坏、照价赔偿。对于故意损坏者,除照价赔偿外,并给予校纪处分,情节严重者,取消住校资格。
2、不许在室内张贴东西,乱涂乱画,不得改变室内设施布局,不许私拉电线,私用电器,不许在墙上钉钉子,若有违反,责令整改,没收物品,屡教不改者,勒令退宿。
3、住校生中途退学或转学,必须出示证明并经过公物验收后方可退宿。
四、评比制度
管理人员每天针对纪律、卫生情况进行检查、抽查,每周一小评,一月一大评,评出文明宿舍若干,进行文明宿舍挂牌并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差的批评,屡教不改者,限期整改,整改不了的,取消住校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