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车辆使用管理,维护工作正常化,做到安全准点,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务用车由办公室统一调度。按照领导优先、公事优先、急事优先的原则派车,重点保证局领导用车。
二、机关工作人员因公务外出,须填写用车申请单,经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由办公室按单派车。
三、科室用车要求在3人及以卜出差外出,或需携带较多物品时方可派车。
四、科长或科员一般不安排会议接送,其在富阳市内办理公事原则上不派车,如车辆空闲,可予方便。
五、因车辆紧张,现阶段不宜外借车辆。
六、驾驶员须服从调度,按时出车。不出车时应在办公室待命,不准私自出车。没有出车任务或出车任务完成后,车辆须停放在规定停车点。
七、驾驶员需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谨慎驾驶,严禁开快车、故障车和疲劳车,杜绝酒后开车。
八、驾驶员必须做好车辆保养工作,保持车容整洁。遇到长途行车,夜间开车,事先需做好安全检查等准备工作。驾驶员要确保休息,顺利完成行车任务。
九、非专职驾驶人员不得自行驾驶。
十、车辆在办公室指定修理厂维修,维修费由办公室统一结算。
十一、驾驶员要在确保安全行车的前提下节约用油,每辆车按额定用油使用,不得擅自加油(长途行车除外):过路费、过桥费、停车费等按实核定报销。
十二、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原车辆管理制度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