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院车辆集中由综合服务中心运输服务部统一管理;(印刷厂车除外)
2.车辆按指定车位入库停放,不得私自乱停;
3.车辆采取定期、定点、强制保养和维修,确保车况良好;
4.一般维修根据车型、部位的不同分别安排,就近维修;
5.严格执行院车辆管理及使用规定,坚持做好每周一次的安全教育、及时传达、学习有关安全规章、文件等。
6.驾驶员要保持车况良好、车辆清洁卫生;
7.驾驶员出车前,必须随身携带各种证件;
8.按规定做好"三检""四勤"工作;
9.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及操作规程,未经批准,不准私自用车;
10.行车中做到"礼让三先""宁停三分、不抢一秒"不开英雄车,不开赌气车,不超速行驶;
11.不准酒后开车,未经批准,不准将车交给非司机或其它人员驾驶;
12.遇有泥泞、冰雪等路面行驶时,严禁急加、急打和紧急制动等;
13.行车时,要精神集中,谨慎驾驶做到不争、抢道行驶等;
14.行车中应经常观察各仪表,发现异常、异响应立即停车排除、否则及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