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党校车辆的管理,明确驾驶员的任务与职责,充分调动驾驶员的积极性,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党校所备车辆的任务
1、保证校领导的公务用车。
2、由党校组织举行的全校性重大活动用车及学校礼仪接待等公务用车。
3、为党校各科室提供用车服务。
4、为党校离退休老同志提供用车服务。
5、其他临时性接待任务作。
二、车辆的管理
1、党校所备车辆由行政科实行集中管理、统一调度,驾驶员负责对自己所管车辆的安全行驶、保洁维护。行政科负责车辆的管理、调度、安全检查等。
2、行政科管理人员必须每月对所有车辆进行车况检查,督促驾驶员进行整改,随时对车辆行驶公里数与油料、过路过桥费吻合情况进行核查。
3、行政科管理人员必须做到派车指令及时、准确、完整。
4、学校办公室工作人员公务用车及其他各科室用车,应在保证校领导公务用车、学校重大活动用车及接待任务用车的前提下,由行政科管理人员统一协调派车。
5、 学校领导区内用车可直接向驾驶员派车,区外用车须报请学校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批准,并向行政科管理人员通报。
6、正常上班时间内,无出车任务的驾驶员或完成出车任务的驾驶员均须在驾驶员值班室待命,随时准备出车。
7、为保证各项公务用车,驾驶员在值班时间内不得饮酒,不得离开学校,做到随叫随到。
8、驾驶员因私用车须经学校行政科批准并报分管同意由行政科管理人员负责派车。 用车过程中如发生事故,一切责任和后果由该驾驶员自负。
9、驾驶员要保持车况良好,发现车况异常应及时向科室和学校领导汇报,根据实际情况由科室提出处理意见,需要进行维修的必须报请学校领导审批后,再由科室组织实施。严禁驾驶员擅自购买车辆维修材料和进行车辆维修,购买材料和车辆维修金额在200元以上的,需至少二人同行。
10、除特殊情况外,区内出车一律不准在外面洗车,由本人在学校自行清洗。做到车容整洁卫生,车库干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