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管理制度{2}

    1. 县局机关汽车(包括稽查局、税警队汽车)统一由办公室管理。为征收单位配备的汽车由各单位管理使用,但县局因公抽调要优先保障。机关汽车主要用于保障局领导和各股室工作用车。   2. 对汽车使用实行派车制度。各单位因工作用车需提前向办公室申请,由主管车辆的副局长和办公室统一派遣。出城需填派车单,无派车司机不得出车。机关干部职工因特殊情况及外单位用车经局长同意后,由办公室调配安排。   3. 汽车驾驶员,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本局用车制度,不得私自出车、不得将车辆交给他人驾驶,出车返回后,必须按指定地点入库存放。   4. 汽车驾驶员未经同意私自出车,初犯的给予批评教育,再

 

  1. 县局机关汽车(包括稽查局、税警队汽车)统一由办公室管理。为征收单位配备的汽车由各单位管理使用,但县局因公抽调要优先保障。机关汽车主要用于保障局领导和各股室工作用车。
  2. 对汽车使用实行派车制度。各单位因工作用车需提前向办公室申请,由主管车辆的副局长和办公室统一派遣。出城需填派车单,无派车司机不得出车。机关干部职工因特殊情况及外单位用车经局长同意后,由办公室调配安排。
  3. 汽车驾驶员,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本局用车制度,不得私自出车、不得将车辆交给他人驾驶,出车返回后,必须按指定地点入库存放。
  4. 汽车驾驶员未经同意私自出车,初犯的给予批评教育,再犯的要写出书面检查,并扣发当月补助和工资,对屡教屡犯的要责令其离岗检查、调离司机岗位,直至除名。不按规定入库存放车辆,发生车辆损坏被盗的,造成损失10000元以下,本人全部自负损失;超过10000元以上的部分本人负担50%。
  5. 办公室要建立司机出车登记薄,详细记录驾驶员当月出车时间、用车单位、到达地点、行车里程,要严格车辆管理,节约费用开支。
  6. 县局机关所有机动车辆的维修,均由办公室统一指定定点维修厂家,不得在定点外车辆修理部修理和购买配件,否则不予报销开支。需要维修的车辆和购置零件,由办公室先造预算,经主管局长和局长审批批准后,开具维修卡,到指定厂家维修和购买零件。
   7. 汽车所需油料,由办公室按百里耗油标准,经主管局长和办公室批准后,按卡供给,办公室要建立发放油票登记薄,每月统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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