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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20题) 1.汉代学者认为西周已经对民、刑诉讼作了一定区分。根据这种见解,西周时,民事诉讼称为( )。 A.质剂B.傅别C.狱D.讼
2.《竹刑》是郑国大夫( )私自编撰的。 A.子产B.邓析C.赵鞅D.赵盾
3.下列哪部律曾得到张裵、杜预两位律学家先后作注,而被称为“张杜律”?( ) A.《新律》B.《泰始律》C.《北魏律》D.《北齐律》
4.下列哪部律确立了“死、流、徒(耐)、杖、鞭”五刑体系,从而为隨唐的“笞、杖、徒、流、死”五刑体系奠定基础?( ) A.《新律》B.《泰始律》C.《北魏律》D.《北齐律》
5.那个朝代的律正式出现了“官当”之名?( ) A.西晋B.曹魏C.北齐D.南齐
6.系统记载唐朝官制的政书是( )。 A.五十三条格B.开元律疏C.唐六典D.大中刑律统类
7.“十恶”中破坏封建家庭秩序的是( )。 A.内乱B.不道C.谋大逆D.大不敬
8.“八议”中有“议宾”一项,“宾”是指( )。 A.皇帝的亲戚B.皇帝的故旧C.皇帝的客人D.前朝国君的后代
9.唐代中央的最高审判机关是( )。 A.刑部B.御史台C.大理寺D.门下省
10.宋太祖于建隆四实行的刑罚制度方面的一项新规定是( )。 A.折杖法B.盗贼重法C.重法地法D.刺配之刑
11.凌迟入律典作为法定刑始于( )。 A.《唐六典》B.大明律C.《庆元条法事类》D.宋刑统
12.宋朝制定了处理民事案件的“务限法”,它规定在务限期内,州县官府停止受理有关田宅、婚姻、债负等案件。这个“务限期”具体是指( )。 A.二月初一至八月三十日B.三月初一至八月三十日 C.二月初一至九月三十日D.三月初一至九月三十日
13.元朝的第一部成文法典是( )。 A.《至元新格》B.《大元通制》C.《元典章》D.《风宪宏纲》
14.首次采用七篇体例——名例律、吏律、户律、礼律、兵律、刑律、工律——的法典是( )。 A.吴元年的《大明律》B.洪武六年的《大明律》 C.洪武二十二年的《大明律》D.洪武三十年的《大明律》
15.发遣,是指发往边疆地区充当驻防官兵的奴隶。这种刑罚是( )特别独创的。 A.宋朝B.元朝C.明朝D.清朝
16.在清朝,通政使参加下面哪个审判活动?( ) A.九卿会审B.热审C.秋审D.朝审
17.《大明律附例》中的“例”是指( )。 A.《<钦定律诰>条例》B.《问刑条例》 C.《<真犯、杂犯死罪>条例》D.《<充军>条例》
18.清末最早颁行的带有商法总则性质的法规是( )。 A.《商人通例》B.《破产法》C.《公司律》D.《大清商律草案》
19.最早确立外国在中国享有领事裁判权的不平等条约是( )。 A.《中英五口通商章程》B.《中美望夏条约》 C.《中英烟台条约》D.《中美续约附款》
20.人民代表会议制度确立于( )。 A.大革命时期B.土地革命时期C.抗日战争时期D.解放战争时期
二、判断题(每题1分,共20题) 21.“昏、墨、贼,杀”中的“贼”是指盗窃。( ) 22.“三刺”是西周时期处理重大疑难案件的程序。( ) 23.汉代下诏“除肉刑”,是汉武帝改革刑制的一次措施。( ) 24.汉朝的主要法律形式有律、令、科、比。( ) 25.皇帝亲自录囚,始于汉武帝。( ) 26.“刺配”是五代后晋初创的。( ) 27.《大业律》将《北齐律》的“重罪十条”改为“十恶”。( ) 28.贵族、官员犯十恶罪,不准享受议、请、减等优待;虽遇大赦,官爵仍需革除。( ) 29.《宋刑统》的体制、篇目与《唐律疏议》完全相同。 30.北宋在路一级设“提点刑狱司”,作为中央派出的司法机关,负责监督管理所辖州县的司法审判事务。( ) 31.明清时期,在刑罚适用上仍然遵循唐律“从旧、从轻主义”原则,也就是说,法律不溯及既往,不以新制定的重法为准。( ) 32.明律相对于唐律而言,是“重其所轻,轻其所重”。( ) 33.北洋政府的最高审判机关是最高审判厅。( ) 34.清末筹建的咨议局具备了资本主义制度地方议会的性质。( ) 35.在南京国民政府时期,解释例是指由司法院按一定的程序对法律或者判例提出的疑难问题、分歧等做出的解释或者决议。( ) 36.南京国民政府的“六法”体系是主要由宪法、民法、刑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和行政法构成。( ) 37.《十九信条》在相关条款中扩大了议会及政府总理的权力。( ) 38.孙中山就任临时大**的依据是《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 39.解放战争时期,审理土改运动案件的人民法庭有权批准死刑的执行。( ) 40.工农民主政权时期,影响最大的刑事法规是《中华苏维埃政府惩治反革命条例》。( ) 三、分析题(每题10分) 42.《唐律疏议》中说:“诸年七十以上、十五以下及废疾,犯流罪以下,收赎。……八十以上、十岁以下及笃疾,犯反、逆、杀人应死者,上请;盗及伤人者,亦收赎。……”请就此予以分析。 43.《唐律疏议》中说:“诸谋杀期亲尊长、外祖父母、夫、夫之祖父母、父母者,皆斩。谋杀缌麻以上尊长者,流二千里;已伤者,绞;已杀者,皆斩。即尊长谋杀卑幼者,各依故杀罪减二等;已伤者,减一等;已杀者,依故杀法。”请就此予以分析。 44.《宋刑统》中说:“(准)丧葬令:诸身丧户绝者,所有部曲、客女、奴婢、店宅、资财,并令近亲转易货物,将营葬事及量营功德之外,余财并与女。无女,均入以次近亲;无亲戚者,官为检校。若亡人在日,自有遗嘱处分,证验分明者,不用此令。”请就此予以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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