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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实行“谁用工,谁 管理”的原则,部门使用临时工必须执行学校的临时用工 管理 制度,严格审批手续。 2、用人部门要严格审查被用人员的身份,并将有关证件报学校保卫部门或总务处审核存档备查,建立临时用工人员安全 管理台账,做到人来登记、人走注销,数据变动及时准确。 3、临时人员应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用人单位应与其签订使用合同、协议,使用期内应遵守校纪校规,服从学校统一 管理。 4、临时人员凭学校印发的临时出入证进出校门,不准将非本校人员带入校园,不准将校内物资带出校外。 5、临时人员必须根据 公安部门的要求主动办理暂住手续,并按学校规定交纳一定数额的治安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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