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济南市国税局12366税务咨询服务台有7名年轻的咨询员,但这7名“税务通”并不是“国税局的人”,而是济南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租赁”给济南市国税局的人才。据悉,该中心自推出“人才租赁”服务以来,目前已向济南6家单位“租赁”出人才150余名。
据了解,济南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自去年7月开始向用人单位推出“人才租赁”服务。“人才租赁”是由用人单位向济南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提出用人要求,人才交流中心通过公开招聘和查询人才库等手段搜索合格人员推荐给用人单位。被录用人员与人才交流中心签订聘用合同,之后由人才交流中心与用人单位签订派遣协议。被派遣人员的薪水由用人单位交给人才交流中心,再由人才交流中心发给被租赁人才。用人单位“只管用人”,不负责档案、职称等问题。
济南市人才交流中心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有些单位需要突击性、阶段性工作用人,但往往受编制、计划等政策限制,“人才租赁”可以帮他们解决这个难题。对于被“租赁”人才来讲,工资、养老保险等由人才交流中心负责,有了政策性的保障。
据济南市人才交流中心负责人介绍,济南“人才租赁”还处于刚起步阶段,目前租赁人才的单位包括济南市交通局、济南市国税局、济南市开发区国税局等单位。而在“人才租赁”起步较早的青岛市,现在各用工单位已有近4000名“租赁”的人才,其中海尔集团就“租赁”了近3000人。济南市人才交流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济南市“人才租赁”市场潜力很大,他们现在正与工商、银行、证券、通信等多家单位洽谈“人才租赁”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