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行这一上下班制度的范围,包括在市区内的市、区级党政机关和社会团体、文化艺术、体育和社会福利业、金融保险业和小学、幼儿园等单位。
党政机关和社会团体、金融保险、文化艺术、体育、社会福利等单位的工作时间,改为上午9时至下午5时,中午12时至12时45分为午餐时间;而小学、幼儿园上午入学、入园时间为8时以前,下午放学时间自行确定。市区内其他的企业、事业单位则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是否调整上下班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