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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部门提醒:“跳槽”别成了被告

  新华网南京4月7日电  现在“跳槽”越来越频繁,记者从江苏省劳动仲裁委员会了解到,由于职工的不规范“跳槽”,单位告员工也越来越多。

  江苏省劳动仲裁部门介绍,这一两年,江苏省劳动争议案件主要还是职工告单位侵权,但单位告职工的案子增长速度迅猛。单位告职工最主要的诉讼理由是职工不按手续辞职,不打招呼突然离职,给单位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被动。省劳动仲裁部门提醒劳动者,劳动合同对双方都有约束,不管是用人单位还是职工要提前终止合同,都应该赔偿违约金;如果突然离职,给单位造成损失,理应赔偿全部或部分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