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李海霞)“就业”与“失业”概念被重新界定。虽然从事一定社会劳动,但劳动报酬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视同失业。这是记者昨天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获悉的。
按照新的界定标准,“就业人员”指男在16至60岁,女在16至55岁的法定劳动年龄内,从事一定的社会经济活动,并取得合法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的人员。其中劳动报酬达到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