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归创业:政府像对独生子一样呵护!
中国在改革开放20年后发生了巨大变化。在中国的历史上,大规模的人才回归一共有两次。第一次,是在1949年、195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海外华人纷纷放弃优厚的待遇,回到中国,投身于祖国的建设,像钱学森等著名的科学家都是当时归国的。第二次是在1997年-2000年初的网络热潮。大量的IT人才归国创立IT公司,或者加盟跨国投资的IT项目。现在第三次归国潮即将开始。据新加坡《联合早报网》截止8月29日对24564份海外中国人的问卷调查,表示愿意回中国工作的占48.96%,不愿意回国的占33.30%,没想好的有17.75%。虽然内地创业环境不乐观,但是从中央到地方,为了吸引留学人员创业,都在优化创业环境。
在吸引海外留学生归国这方面,国家和地方都纷纷出台一系列的政策,为他们创业提供了良好条件。今年,国家人事部、教育部、科技部、公安部、财政部等五部委共同发出《关于鼓励海外留学人员以多种形式为国服务的若干意见》。有关人士指出,此文件在用人机制上表现出的灵活性将吸引更多海外留学人员归国创业。《意见》鼓励留学人员以更多适当的方式为国服务,为海外留学人员提供了兼职、合作研究、委托研究、创业、人才培养、为西部服务、从事中介服务等七种具体为国服务的形式,同时还为相关事宜制定了多方面的政策保证。与此同时,社会各界纷纷为吸引留学人员回国创业作贡献。一段时期以来,欢迎和吸引海外留学人员归国创业的各种洽谈会、创新周等呈遍地开花之势。回国留学人员以每年13%的速度增长,而且还有不断上升的趋势。继1994年南京在全国率先创办“金陵海外学子科技工业园区”后,全国陆续诞生了一批专门为留学人员回国创业提供优惠政策和优质服务的“特区”———留学生创业园。统计表明,目前全国各地这样的“特区”已达60多个。
为了争取人才,各地纷纷推出优惠条件。北京市规定,归国留学人员在京创业最高可获得20万元人民币创业资助。深圳提出:出国人员个人到深创业,前期费用补贴采取无偿资助形式;从事科研工作,经认定属高科技项目的,可获一次性科研启动经费10至15万元人民币。南京除设专项资金吸引留学人才外,对急需的留学人员的户口指标编制不受限制;海外留学人员的随迁配偶、未成年子女和父母可在南京办理入户;子女就近安排条件较好的幼儿园或学校。在广州,政府为留学人员制定了各种优惠政策,由政府专门设立的6000万元留学人员科技创业资金,已给予43位留学人员每人10万元的无偿支持。市政府出资组建的广州风险投资公司已向广州天普药业有限公司等10个留学人员创业的项目提供了5437万元的风险资金的投资。广州还给留学人员发了“绿本”,为他们提供户口申报、申办企业等“一站式”服务。
难怪不少取得创业成就的海归们说,世界上没有哪一个国家能像中国一样对自己的留学生这么优待了,简直像对独生子一样呵护。
大学生创业:起步虽晚,优惠多多
最近,香港亚洲周刊发表文章认为,不同的文化背景,不同的教育方式使中美两国的学生在对待创业的态度和思维上,创业的方式和取向上各有异同。
中国大学生创业的起步时间比美国相差了15年。美国大学生的创业热潮起源于各个大学举办的创业计划大赛。自1983年美国德克萨斯州大学奥斯汀分校的两位MBA举办第一届创业计划大赛以来,美国许多高校都开始举办自己的创业计划大赛。据统计,如今美国表现最优秀的50家高新技术公司有46%起源于创业计划大赛。从某种意义上讲,高校的创业计划大赛已成为美国经济的直接驱动力之一。在中国,1998年5月,清华大学才举行首届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1999年3月,清华大学学生科技创业者协会又主办了第二届创业大赛,这次大赛诞生了如“易得方舟”、“视美乐”等学生公司。创业的社会环境相似。
两国从政府到社会、高校及传媒都支持和鼓励大学生参与社会实践、自主创业。2000年4月,中国国家教委为鼓励大学生创业出台了一项政策:大学生、研究生(包括硕士生、博士研究生)可以休学保留学籍,创办高新技术企业。继清华大学之后,上海交大、浙江大学、华中理工大学及重庆等地的高校也纷纷举办创业计划大赛,鼓励学生创业。清华大学还专门为学生创业开辟了清华创业园。
不同的是美国有关部门仅是营造一种气氛和环境,公司从成立那天起就完全接受市场的考验,而中国虽然在工商、税务方面对学生公司并没有优惠的政策,但社会、校方都为他们提供了不少帮助:休学创业、管理咨询、商务培训等,有的甚至出资为学生创业做广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中规定的“一元资金注册”更是鼓舞了大学生们创业的热情。
下岗创业:迎来“早春二月”
新年伊始,国家公布了一系列优惠政策,为下岗人员自主创业创造宽松的环境。
1月8日,国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鼓励企业下岗失业人员自主创业。根据这一通知,对于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 的,三年内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1月10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财政部、国家经贸委、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发布《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管理办法》。该《办法》规定,下岗失业人员在自主创业、合伙经营时,自筹资金不足部分,可向商业银行或其分支机构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小额担保贷款金额一般在两万元左右,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两年,利率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水平确定,不得向上浮动;从事微利项目(包括家庭手工业、修理修配、餐饮服务、洗染缝补、复印打字、理发、小饭桌、小卖部、搬家、钟点服务、家庭清洁卫生服务、初级卫生保健服务、婴幼儿看护和教育等)的小额担保贷款由中央财政据实全额贴息。此外,《办法》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地级以上市都要建立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实行封闭运行,专项专用;商业银行要简化手续,为申请贷款的下岗失业人员提供开户和结算便利,并提供必要的财务指导。
此外,全国各地也纷纷出台有关下岗人员创业的优惠政策。上海实行下岗创业贷款贴息的优惠政策,从今年起,获开业贷款的下岗、失业人员,并具备一定条件,将获得贷款贴息,贴息期限一般为一年,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重庆市政府近日决定,对下岗失业人员创业免收4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如“城市占道费”、“土地房屋抵押登记费”等,以扶持他们走上再就业之路。4月初,武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宣布,我市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收费优惠政策已出台,下岗失业人员将凭全省通用的新《再就业优惠证》享受政策优惠。新出台的优惠政策规定,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登记并核发《营业执照》之日起,凭《再就业优惠证》享受有关收费免收的优惠政策。此项优惠政策从今年元月1日开始实施,暂执行到今年12月31日。可享受的优惠政策涉及工商、劳动保障、税务等22个部门的56个收费项目。和去年6月武汉市发放的《再就业优惠证》相比,即将发放的《再就业优惠证》的申办更加透明公正。规定本人在申领新证时,必须经所在社区公示后方能发证。以往已领取的《再就业优惠证》未到期的个人,可凭该证到原发证机关换发新的《再就业优惠证》,享受新的再就业政策。以往领取了企业《再就业优惠证》的企业,可凭该证到原办证机关换发《吸纳下岗失业人员认定证明》,继续享受再就业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