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帮助高职院校毕业生就业,对未参加职业指导课程培训、未取得本专业相关职业资格证书、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职院校毕业生,高职院校将在7-9月免费组织职业指导课程培训和职业技能强化训练。培训结业后,由所在院校统一到省劳动保障厅培训处核发培训证书,在三年内作为毕业生求职择业和技能鉴定的依据。
近日,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教育厅联合转发了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2003年高职院校毕业生职业资格培训工程的通知,同时出台了我省启动2003年高职院校毕业生职业资格培训工程的相关措施。
据劳动保障厅相关人士介绍,高职毕业生在今年7-10月参加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由鉴定机构根据鉴定成本减免部分鉴定费用,其实际收费不得超过鉴定收费标准的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