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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八项就业资助7月起实施

  广州日报报道,记者7月31日从市政府获悉:广州市今年上半年克服了结构性失业、城中村改造和非典冲击等矛盾,城镇登记失业率比去年末下降0.21个百分点。根据市委、市政府部署,下半年将进一步采取四大政策措施,加大再就业工作的力度。其中,从今年7月1日起全面实施八项促进再就业的资助政策。

  城镇登记失业16.21万人

  据通报,截至6月,全市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总数为16.21万人,其中本期新增6.85万人,上年末结转9.36万人;本期就业率为41.76%,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35%。

  据介绍,下半年再就业压力将增大,原因有三方面:一、就业困难群体的再就业压力增大,他们年龄偏大,文化程度偏低。二、上半年“城中村”转制劳动力约有15万人,转制居民纳入失业登记范畴,将大幅提升失业人数。三、部分失业人员,尤其是原从国企失业的人员就业观念尚未跟上形势,有的通过其它途径获取一定的生活来源而不想再就业。

  每年新开发15万个就业岗位

  根据新的就业形势,市委、市政府将采取以下四项政策措施:

--继续全面实施再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力争每年新开发就业岗位15万个以上,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率达60%以上。

--进一步完善促进再就业的资助政策。对我市原来职业介绍、职业培训等10项促进就业资助政策作相应调整,调整后新的再就业资助项目及标准有八项。

--大力推进社区就业服务平台建设。全市9个城区的117条街(镇)建成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发动区、街(镇)和居委,加大社区服务岗位的开发力度。

--按月汇总全市再就业专项工作进展,按季汇总目标责任制中目标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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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1日起实施的八项促进再就业资助政策
  
  1、对象:男45岁、女35岁以上本市下岗失业人员(特困下岗失业人员不受年龄限制)

  条件:从事规定的20个社区岗位,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或半年以上灵活就业协议书

  资助标准:资助标准给予1年的养老、失业和工伤保险资助

  2、对象:男45岁、女35岁以上本市下岗失业人员(特困下岗失业人员不受年龄限制)

  条件:被用人单位招用,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

  资助标准:给予1年的养老、失业和工伤保险资助资助

  3、对象:本市下岗失业人员

  条件:创业上岗

  资助标准:1年养老、失业和工伤保险

  4、对象:随军家属

  条件:安置或自谋职业

  资助标准:分别给予安置单位和自谋职业者1年的养老、失业、工伤和医疗保险资助

  5、对象:下岗失业人员

  条件:①参加职业培训;②持有《特困失业人员证》和《再就业优惠证》的失业人员

  资助标准:对①给予培训费和鉴定费40%的资助;对②给予培训费和鉴定费的100%资助

  6、对象:组织下岗失业人员从事社区就业者

  资助标准:给予社区就业安置补贴,每人每月25元(特困失业人员100元)

  7、对象:职业介绍机构

  条件:成功介绍本市失业人员就业,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或半年以上灵活就业协议

  资助标准:给予一次性100元的资助(特困失业人员300元)

  8、对象:招工单位

  条件:向劳动力市场信息网提供真实有效岗位空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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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助标准:按每条空岗信息给予2元的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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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规定的社区就业20个岗位包括:家政服务、车辆管理、幼儿托教、学生接送、病人看护、残疾人康复服务、机团单位后勤服务、门卫保安、保洁保绿、物流配送、房屋修缮、电器修理、缝补维修、公厕管理、废品回收、书报摊点、治安巡防、卫生防疫、街道居委就业和养老服务等。?
(作者:陈玉玲、林洪浩 吴子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