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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家企业欠薪1800万 劳动用工面临三大顽症

?  近日,省人大劳动法执法检查组的人员对杭州市贯彻执行劳动法进行执法检查。检查中发现,违反《劳动法》的情况屡见不鲜,有三大顽症困扰着《劳动法》的执行。

  今年1至6月份,杭州市自查了用人单位10590户次,追发劳动者工资1918.6万元,补缴社会保险费421.2万元,督促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8135份,处理违法单位3433户。在劳动法执行过程中,杭州市有关部门发现,不签劳动合同、拖欠工资、工时执行违法的现象还时有发生。有些企业因前期投资大造成经营困难,或经营不善濒临倒闭停业,或贷款回笼不及时,或工程老板、包工头携款逃逸,或劳资双方产生矛盾等原因,造成了拖欠职工工资现象的产生。部分企业因为加工订单多、完成时间紧等原因,出现了要求职工超时加班的违反工时规定现象。

  顽症一:劳动合同签订率不高

  由于一些企业主法律意识不强、企业劳动用工随意以及劳资双方担心签订劳动合同后会受到束缚等原因,造成一些员工流动性大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劳动合同签订率普遍较低。杭州市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签订率为70.7%,在全省11个市中处于中间水平,全市各县(市)和城区、不同所有制企业之间订立劳动合同的发展不平衡。

  顽症二:非公企业发工资不规范

  虽然杭州企业跨年度拖欠工资现象不是很严重,但年内拖欠工资现象还是普遍存在。今年,仅杭州市128家企业就拖欠工资高达1800多万元;其中已转制企业的工资发放情况比较好,非公有制企业的工资水平普遍偏低,虽然最低工资标准都达到了,但企业把最低工资标准当成普遍的企业工资标准,随意克扣加班费或奖金的现象成为新的问题。

  顽症三:安全生产形势严峻

  工矿企业的安全生产形势严峻,今年1至6月份,工矿企业发生各类事故73起,死亡90人,受伤25人,直接经济损失1812万元,四项指标同比分别上升43%、76%、127%和136%,发生一次死亡两人的事故7起,一次死亡3人的重大事故3起。(通讯员顾劳动 本报记者丁晓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