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企业垮了,老板走了,欠薪就这样平白无故打水漂了?本市自4月底开始实施《上海市小企业欠薪保障金收缴及使用实施细则》之后,很多感到绝望的员工脸上露出了笑容。从5月至7月,本市20余家关闭、歇业等小企业的员工并没有断绝生活来源,800余位员工直接获益130余万元,基本生活得到了保障。
据悉,根据《细则》规定,凡在工商行政部门登记注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员工不到300人的企业均需缴纳每年一次的欠薪保障费。当这些小企业发生歇业、破产或者企业法人代表(或经营者)隐匿等情况,拖欠员工工资或欠缴社会保险费,欠薪保障金会为员工主持公道:每月按本市职工月最低工资(今年为570元)垫付员工欠薪,并以此基数核算垫付社会保险费,垫付欠薪、社保费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
市保障金办公室有关人士昨天指出,遇到企业歇业、破产欠薪情况,可由清算组织向市保障金办公室申请欠薪保障金垫付。遇到企业法人代表(或经营者)隐匿欠薪情况,劳动者应当向劳动争议仲裁部门、劳动监察部门申请仲裁或举报。上述部门作出处理后,劳动者可向法院申请执行,当确实无资产可执行时,可由法院向市保障金办公室提出欠薪保障金垫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