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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自由职业者怎么缴社会保险费?

  读者Tom提问:我是自由职业者,一直没有参加社保保险,可以补缴前几年的社会保险费吗?缴费标准又怎么算?

  记者龚小莉答:

  根据上海市有关规定,参加本市养老、医疗保险的自由职业者必须是办理过失业登记,持有《劳动手册》的自由职业者。自由职业者在缴社保费时,只缴纳养老、医疗保险费两项;如有经济能力的自由职业者要求补缴养老、医疗保险费,也是允许的。

  具体缴费标准如下:1993年1月至1998年3月期间,社会保险费的基数和比例统一按660元的18%确定,记入个人养老保险帐户的比例为16%;1998年4月至1999年3月按660元的22.5%确定,1999年4月至2000年3月按700元的25.5%确定,2000年4月至今年3月按750元的25.5%,今年4月至今年3月按850元的25.5%确定,今年4月至今年7月按960元的25.5%、今年8月至今年3月按26%确定。补缴1998年4月及其以后的社会保险费,记入个人养老保险帐户的比例为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