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户流程
成都市五城区和高新区内所有单位接收的应届毕业生,凭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办公室开具的入户通知和入城指标到市人口控制办公室签章后,在所在地公安部门办理入户手续;部、省、市属驻蓉郊区(市)县单位接收的大中专毕业生,凭成都市大中专就业指导办的入户通知到当地公安部门办理入户手续。
凡回生源地的各郊区(市)县的毕业生,由各郊区(市)县人事公安部门直接办理入户手续;县属单位接收外地生源毕业生的,应凭人事局签章后的《成都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申请表》或《成都市教育系统接收师范类毕业生申请表》到各郊区(市)县人事、公安部门办理入户手续。
档案存放
毕业生通过双向选择落实到市属或区(市)县所属用人单位的,经用人单位填写《成都市教育系统接收师范类毕业生申请表》一式5份,经单位主管部门或区(市)县同意,报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办公室签章后,返回学校。学校可直接派遣学生到该接收单位,同时将该学生档案寄至单位主管部门。
毕业生通过双向选择落实到省属用人单位,由省属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下达就业计划,学校实施派遣。档案寄至单位主管。
凡成都市生源的大中专毕业生在集中派遣时仍未落实就业单位的,由学校直接派遣到成都市人事局,档案寄至所在地人事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