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董伟) 记者2月10日从沈阳市人事局获悉,对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只要愿意到沈阳就业,可以先行办理落户手续,后找接收单位。“此举是为了围绕沈阳人才高地建设的总要求,为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积聚更多人才而采取的新举措。”沈阳市人事局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主任韩宏兴说。
据韩宏兴介绍,外埠生源毕业生到沈阳就业,户口可以根据自愿选择落在亲朋好友家或者落在沈阳市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集体户口。其人事档案由市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管理,也可办理就业代理。
凡毕业生两年内落实就业单位的,由市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负责办理就业手续。如果两年以后仍然没有找到工作单位的,“那只好把他们推向市场,因为他们已经不属于应届毕业生范围,不在此政策规定的人群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