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厦门市人事局获悉,今年厦门市将执行控制各用人单位招收非厦门生源应届非短线大专、中专学历毕业生来厦就业的审批制度。
该审批制度指的是厦门的用人单位在接收此类毕业生时采取先就业后报批的方式,即普通教育类大专毕业生在厦同一单位工作满三年、中专毕业生在厦同一单位工作满四年,已经成为单位骨干又与用人单位签订两年以上合同的,凭经劳动部门鉴证的劳动合同和缴交社保凭证向厦门市人事局申报将其人事及户籍关系转入厦门。
据介绍,因为外地长线、低学历毕业生就业竞争能力较弱,经厦门市批准接收后即为厦门市民,一旦与用人单位解约将成为厦门市的待业人员,会增加厦门的再就业压力和负担。实行该项制度是为了建议各用人单位尽可能地接收使用厦门生源,帮助厦门市民解决子女就业难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