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期将至,我市很多大专院校的学生又开始忙着联系暑假打工。有关人士指出,学生利用假期打工可以接触社会、实践专业技能,但他们缺少求职经验,容易被职业介绍所欺骗,被贪心的公司克扣拖欠工资。因此,暑假打工的学生们一定要擦亮眼睛。
莫白交介绍费
据了解,很多打工的学生都通过中介公司找工作,而一些中介在给学生介绍工作时,首先要求学生交纳50至200元不等的介绍费,然后就是面试,而往往面试后就以各种原因不录用,预先交的中介费便打了水漂,这是黑心中介骗人的惯用办法。7月初,大学生小孙在抚顺街一家中介公司看到一则招聘推销员的工作,他按要求交了60元中介费,结果发现根本不像招聘广告中说的那样,而是一家网络传销公司。他回头找中介理论,却被告知介绍费不能退,只能为他介绍别的工作。
试用期不付酬
小许是我市某大学计算机与电子应用系大三的学生,不久前联系了一家电脑公司准备实践一下自己的专业。老板提出必须“试用一周”,业务过关了才能正式录用。试用期小许使出浑身解数,不仅对老板交给的任务全力以赴,还包揽了不少杂活。可“试用期”刚满,老板却以“不太适合公司业务”为由辞退了他,小许要求公司支付这一周的工资被拒绝。想到自己和公司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小许只好作罢。后来他了解到,很多到这家公司打工的大学生都在试用期满后被解雇,老板正是利用了他们不签合同不懂得保护自己的弱点而使用“免费劳力”。
擦亮眼防陷阱
据了解,有一些学生感觉假期不长,认为通过正规的中介机构找工作不仅手续麻烦还要交介绍费,干脆直接和招工者见面,结果往往因不明对方底细而上当。大学生小吴在公共汽车站看到一则招聘广告,上写“某餐饮店招聘女服务生,待遇丰厚”。她找到了这家店,老板告诉她,上班的时间从晚上7时到凌晨1时,每月底薪2000元。小吴环顾四周,只见里面灯光昏暗,烟雾缭绕,店堂服务小姐穿着都十分暴露,她吓了一身冷汗迅速离开。而这种情况许多找工作的大学生都遇到过,有的人就上当受骗。
懂法律会维权
有关人士指出,因为学生在假期打工的时间较短,与用人单位建立的是一种临时劳动关系。出现纠纷时,需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找劳动仲裁部门或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对于学生自身来说,必须提高法律意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用人单位签订用工协议,以免受骗上当。(王剑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