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夏天,人才市场都会格外热闹。怀着不良居心的人,往往利用求职者的急切心情弁取不义之财。
应聘先要买光盘
小戴和同学小赵明年就将从职校毕业,利用暑假,他们想找个单位先实习一下。初次应聘,小戴他们根据报纸上的广告,找到了一家位于四平路上的某科贸公司,职务是业务员。
6月17日,小戴和同学小赵一起前往应聘。付掉10元的“应聘手续费”之后,应聘进入了正题:该公司的刘主任告诉小戴:工作任务很简单,就是推销一张公司提供的光盘。除此之外,还能得到公司的培训和高收入。此时小赵已经进入了另一个办公室,这种“应聘”是一对一的。
“如果想得到这份工作,先要购买这张标价270元的光盘。”刘主任这时拿出了一张光盘,还有一份《合作意向书》:应聘者必须经公司考核后录用,凡落选者,已支付270元的光盘费用均不退回。小戴听后犹豫了一下,但当时并没有仔细体会这规定之中的深意。“我十分想得到这个工作机会,270元不算特别贵,就买下了。”当日小戴和小赵两人都买了一张光盘,并约好21日再来公司面试。
未曾面试便落选
回家后,小赵向母亲说起这件事,妈妈曹女士马上就觉得这其中不对劲。再翻翻儿子拿回家的光盘,居然和网上发售的一张名为“点石成金”的光盘内容完全一致,只不过改头换面了一下。而网上“点石成金”的定价也十分混乱,从398元到198元不等。但是钱已经交了,曹女士不愿打击儿子的积极性,也就没有多说什么。
21日小赵准时去面试,却被告知已经落选了,270元不予退回。这个事先安排好的答案对小赵而言无疑是一声惊雷,小赵这时才回过神来,知道自己受骗了。小赵坚持要求该公司退款,但是被拒绝了。
无奈之下,小赵打电话给妈妈,曹女士赶到后拨打了110报警。欧阳路派出所的一位警员接待了他们,让他们找欧阳路工商所处理此事。小赵和妈妈又赶到工商所,所里一位高先生受理了此事,高先生表示这种行为属于非法收费。下午在高先生的带领下,小赵和妈妈又去了这家公司,终于要回了这270元钱。已经签署的《意向书》也被公司收回。
小戴就没这么幸运了,高先生责令该公司退款时,小戴并不在场。对方说小戴已经被录取了,不能退款,让小戴晚上自己过来交涉。下午5点钟左右小戴叫了父亲一起,去这家公司要回270元的时候,情况却不同了。由于没有工商人员的陪同,该公司的负责人态度强硬起来,表示不能退款,因为小戴被已录取,放弃工作机会当然由自己负责,即使退款也只能退一半。
小戴气坏了,当场表示:钱不要了,“我就在你们公司干定了!”此话一出口却收到了意想不到的效果:该负责人一听就软了下来,表示退钱可以,不过只能退250元,其他的算是服务费。
骗局还在继续
22日下午,记者根据小戴提供的地址去该公司当了一回“应聘者”。这个公司开设在民用房里,外面没有任何标示,记者找了好久才找到。记者正准备向楼下的保安询问怎样才能找到这家公司,还没开口保安就主动问记者是否是来应聘的。保安告诉记者最近这段时间,每天都有几十个人前来应聘,大多是学生。记者在该公司看见两个大学生正在应聘,当场交了10元钱的报名费,然后被带到了里面的小房间里。然而对方并没有向记者兜售光盘,因为一听说记者只是找兼职就拒绝了记者。
事后记者就招聘收费一事咨询了欧阳工商所的高先生。高先生认为招聘过程中收取报名费及其他费用都属于非法行为,并已通知报纸停止刊登该公司的招聘广告。(俞添、田苗苗)
求职者,请擦亮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