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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约不等于板上钉钉

  近日,吉林大学的30名应届毕业生同时收到了一封来自同一家用人单位的解约信,他们被“遗憾地告知”:由于总厂发生大火造成严重损失,厂方必须与他们“解除三方协议”。解约信写得言辞恳切,一方面承诺支付违约金,一方面表示愿意积极帮助学生想办法。可面对突如其来的变故,受波及的毕业生一时间还真是有些难以接受。

  “以前总觉得,签完约就安全了,从没想到像坐上了泰坦尼克号,它也有沉的一天,一点儿心理准备都没有。”谈及解约风波,微电子学专业的李同学感觉太不可思议。

  去年年末,这家单位来学校招聘。起初,小李认为这家公司待遇低,后来,对方把月薪加到了3500元,还许诺解决上海市户口,并提供30平方米的房子,李同学这才投了简历。笔试、面试一轮轮下来,小李一路过关斩将,最终顺利签约。签约之后,他心里一下子就轻松了,开始忙着写毕业论文、报考驾校,并为奔赴上海做准备,“一心一意想着毕业以后大干一场”。小李说。

  “今年4月,公司打电话通知我,称7月份将会派我到高雄学习,接到这个消息,我很兴奋,我一直都想去那里见识见识,这样的机会也不是每个人都可以得到的。所以,得知被解约的消息,我当时真是不敢相信!”

  “现在,大型招聘会都已经结束了,再找单位,就得一家一家联系,而且好多大公司都已经招满了。3000元的违约金对我们来说根本不算什么,最关键的是错失了找工作的最佳时机。”小李告诉记者:“像我这样的情况还好些,起码专业不错,又是硕士学历。一起被解约的有两个女孩子,现在一点着落都没有,这几天都不愿意见人,觉得出了这事很丢人,家里人也不知道她们被解约了。”

  “我们很气愤却没有办法,这件事不合理却合法。”受波及的另一位女生对记者说:“学生找工作,一个是找行业,一个是找所在城市,这家公司专业既对口,所在城市也好,所以我就没再去找别的工作。5月8日,公司发e-mail告知解约,我马上打电话到公司的人力资源部确认,可还是不敢相信,直到收到他们发来的特快专递,我才不得不接受这个残酷的事实。”

  “问题是,6月份就要论文答辩,这段时间根本不可能再出去找工作了,老师也不能同意我们出去,而一到7月份,所有的招聘都结束了,那时候,我们的户口就可能被打回原籍,派遣证也没地方发,真不知道该怎么办!”这位女同学表示,现在,被解约的学生打算团结起来,一起和这家公司进行交涉。

  遭遇天灾人祸,用人单位在“不可抗力”因素下与毕业生解约,也是不得已而为之。吉林大学就业指导办的老师告诉记者,“这样集体解约的事,以前从来没有发生过”,虽然对方同意支付违约金,还提供了上海地区其他一些用人单位的联系方式,但难以弥补学生的损失。目前,他们也在同对方积极协商,希望能找到一个更妥善的解决办法。

  “这件事也给了我们一个启示,那就是要帮助同学们更好地树立起就业风险意识,并增强抗风险承受力。”吉大就业办的老师表示,就业指导课上曾对学生们讲过,解约是双方的事,不仅学生会向用人单位毁约,用人单位也可能向学生解约,不过学生的这种意识较弱,觉得一旦签约,就是板上钉钉了。下一步,就业办会好好总结此事,把它作为一个重点个案进行分析,以便再发生类似事件时,学生们可以调整好心态,尽快从挫折中走出来。(朱素萍、彭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