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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建筑业农民工将全部参保

 

    日前,北京市劳动保障局和北京市建委联合发文,要求做好建筑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工作。从10月15日起,北京新开工的建设项目,农民工工伤保险费用将由建设单位在工程总预算造价中单独列项,并作为专用款项在开工前一次性拨付给施工总承包企业,由总承包单位按建设工程项目为农民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北京市劳动保障局副局长王德修表示,北京市农民工较为集中的行业是建筑业,但目前,在90万建筑业农民工中,参加工伤保险的人数还不足一半。此次劳动保障局和建委两家联合发出《关于做好北京市建筑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的通知》,经过一段时间的落实,将可以把建筑业农民工全部纳入工伤保险的保障范围。

    《通知》指出,建筑业农民工是指参与建设项目施工。具有北京市或外地农村户籍。符合法定劳动年龄。企业招聘的农村从业人员。10月15后,新开工的建设项目含改。扩建的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将农民工工伤保险费用在工程总预算造价中单独列项,并作为专用款项在开工前一次性拨付给总承包企业或直接发包的专业承包企业。总承包单位按照建设项目合同工期的平均用工人次综合计算提取和缴纳工伤保险费,在开工前将整个工程期间施工的所有专业承包企业。劳务分包企业需缴纳的农民工工伤保险费,一次性缴纳到区县社保经办机构,同时负责牵头组织做好农民工工伤保险的各项工作,落实实名制管理,如实填报农民工人员信息。总承包单位按有关程序办理《社保登记证》后,与该建设项目的专业承包企业。劳务分包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农民工,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工伤的,按参保农民工对待。不能提交《社保登记证》和建设项目农民工工伤保险的缴费凭证及证明的建设单位,不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建设项目的工伤保险期限自建设工程开工之日起至合同截止之日止。建筑业农民工受到伤害的,在建设项目所在地的区县劳动保障部门办理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的,核发《建筑业工伤证》。农民工按北京市政策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核定工伤待遇以农民工本人工资作为计发基数的,统一按照北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基数。领取定期待遇的1-4级工伤农民工和工亡农民工供养亲属,不受建设项目工伤保险期的限制,可由经办机构办理社会化发放手续,工伤保险基金长期支付工伤待遇。5-10级和未达到等级的工伤农民工在建设项目工伤保险期限内,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工伤农民工随专业承包企业。劳务分包企业转入到北京市其他参保建设项目的,在转入的建设项目工伤保险期限内工伤保险基金继续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建设单位不按照规定将农民工工伤保险费拨付总承包单位或者总承包单位收到建设单位拨付的专项费用不及时向社保经办机构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建委将对有关责任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并将相关信息记入建设行业信息系统,向社会公布。

    为了建筑业农民工的权益

    一直以来,建筑业参保难是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心头难言的痛。号称拥有3000万大军的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的人数却很有限。而他们中的大多数都是最急需工伤保险的农民工。

    造成建筑业农民工参保不畅的主要原因有二:一是人员流动性太大,按常规企业以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的方式扩面征缴,在建筑行业很难落实;二是政策重叠,建委依据《建筑法》强力推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劳动保障部门则按照《工伤保险条例》推进工伤保险工作,企业面对双份缴费,负担加重。

    当此难题,北京市劳动保障局和建委坐在了一起,他们形成了一个共识,那就是一切为了农民工的权益。

    为了农民工的权益,工伤保险费用资金必须从源头上得到保障。北京市规定,建设单位必须将农民工工伤保险费用在工程总预算造价中单独列项。适应农民工的特点,工伤保险费的征缴也突破了传统的按人员工资总额每月缴费的方法,采用总包单位按照建设项目合同工期一次性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办法。既简化了程序,更杜绝了建筑施工单位为一己之私利瞒报。漏报参保人员,参保后又中断缴费等损害职工权益的问题,真正实现了全员参保。

    为了农民工的权益,北京将参保的责任主体锁定在了总承包单位身上。建筑业分包。转包。多头承包现象突出,看似层层有人负责的工程,农民工一旦发生工伤,却可能会陷入“无人负责”的境地。按照北京市的规定,总承包单位缴费后,只要在这个建设项目的合同工期内,在建设项目施工的所有单位的农民工将全部纳入工伤保险参保范围,实行实名制管理,享受工伤保险保障。

    为了农民工的权益,北京市建委和劳动保障部门协同推进工伤保险工作。明确了所有在京建筑企业必须为农民工办理工伤保险,不参加工伤保险不发施工许可证。

    不难看出,北京市从源头落实缴费来源,抓住总承包单位这个关键环节,以工程项目为参保单位,一次性解决所有在此工作的农民工的参保问题,是建筑业农民工参保的重大突破。在这里,北京市的具体方法可资各地借鉴;他们本着一切为了农民工权益的根本原则,摒弃部门之见,主动完善政策,更为各地因地制宜,制定破解难题之策,提供了重要的思考维度。操作方法可以因各地情况而不同,但尽快保障建筑业农民工权益的根本不可改变。我们相信随着各地建筑业农民工参保具体办法的陆续出台,几千万建筑业农民工将全部参加到工伤保险中来,工伤保险将真正成为农民工劳动过程中的安全网、保护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