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四川日报消息 今年我省企业工资指导线划定 今年,我省企业职工工资增长幅度以多少为标准?记者昨(2)日从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获悉,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审核、省政府同意,四川省今年企业工资指导线业已“出炉”:以在岗职工货币平均工资增长11%为企业工资增长基准线;以在岗职工货币平均工资增长16%作为企业工资增长上线;以在岗职工货币平均工资零增长或负增长作为企业工资增长下线。
据悉,今年上半年我省在岗职工工资总额达到300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3.5%;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达6290元,同比增长13.4%,其中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5795元,同比增长11.7%。我省企业在岗职工总人数达到269.48万人。
为了使企业合理确定职工工资增长水平,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明确提出相关要求———
各类企业都要合理安排好本年度职工工资的增长,在企业生产经营发展和经济效益提高的基础上相应提高职工工资收入水平。各类企业都要依据《四川省企业工资指导线制度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和今年我省企业工资指导线提出的工资增长基准线、上线和下线水平,结合自身生产经营和经济效益实际状况,合理确定本企业今年职工工资的具体增长幅度。其中,国有企业应按国家有关政策,在工资指导线规定的区间内控制工资增长水平,少数国有独资和国有控股企业今年使用工资确需突破工资增长上线的,应报同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非国有企业应根据工资指导线,积极通过工资集体协商,合理确定职工工资分配水平,尚未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也应将工资指导线作为确定本年度职工工资水平增长的重要依据,并积极着手建立实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无论企业工资水平正增长或负增长,职工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其工资均不得低于当地政府发布的最低工资标准。(记者 向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