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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加班工资竟低至每小时六角

    9月1日起,再次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平均每月增加127元,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居全国前列。但广东省人大代表们在执法检查中也发现了,《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贯彻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执法检查组发现,部分企业为追求利润最大化,迫使员工超时加班加点,尤其是生产季节性强的企业加班时间超过法定限度问题比较突出。有的企业在生产旺季每天加班高达5小时。有的企业以最低工资标准为基数计算加班工资,有的企业以每月26天作为正常工作日计算加班工资,有的企业加班工资低至每小时0.6元。

    劳动保障监察人员缺口巨大

    据了解,全省专职劳动监察人员配备严重不足。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要求,劳动保障监察人员与从业人员的配置比例应为1:10000,而我省目前实际配置比例为1:42000。东莞市劳动监察大队仅有16名专职劳动监察员,担负着全市35万多家企业的监督检查、486万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的维护任务,劳动保障监察人员与从业人员比例为1∶30万,远不能适应依法行政的要求。

    针对工资支付过程中存在的种种问题,有代表提出,必须强化对用人单位劳动合同、工资台账和考勤档案的综合监管,积极改进和完善劳动合同标准文本,把工资支付的相关实现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劳动合同,努力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

    还有代表建议,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对存在欠薪隐患的企业进行重点监控,从源头上遏制拖欠、克扣工资案件的发生。

    在执法检查过程中,代表们听取了各方面对完善《工资支付条例》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