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德隆系列刑诉案件的审判大幕徐徐拉开,很多人并没有特别留意中富证券这个“小角色”。
相比于德恒案非法吸收公众存款208亿,今年8月29日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的中富案涉案仅7.91亿。但记者得到的大量证据显示,它同样见证了德隆从所谓混业理想一步步身陷委托理财泥沼,直至走向犯罪的全景。
解密友联
德恒案的审判显示,今年新疆金新信托出现41亿元资金窟窿后,唐万新在今年初,开始直接管理上海友联,并成立友联执行委员会,全面管理德隆旗下的金融 企业 。
其最初的用意在于:一、负责具体的日常管理和指挥 工作 ;二、负责对金融机构收购、兼并的策划和操作;三、负责对已收购、兼并金融机构具体业务(主要指以委托理财为名开展的融资活动)进行管理;四、对已收购、兼并金融机构委派人员,以达到控制目的。
友联今年初的一份材料显示,当时友联的执委会成员共有10名,分别为唐万新、张业光、王宏、唐万川、黄平、王海秦、赵戈飞、李强、李向春和郑荣新。
以上10位执委分工明确。
首先按部门主管分:唐万新负责友联的管理 工作 ,张业光主管客户管理总部,王宏主管金融产品总部,唐万川主管行业研究中心和证券投资管理总部,同时和赵戈飞共同主管财务管理总部和稽核管理总部,王海秦主管风险管理总部,赵戈飞主管行政管理部和法律部,李强主管战略管理总部,郑荣新主管投资管理总部。
其次按行业分,张业光分管证券业务,王宏分管信托业务,王宏和王海秦共同分管银行业,唐万川分管基金和期货业务,黄平分管保险业务,赵戈飞分管租赁业务,郑荣新分管资产管理业务。
但是其所谓混业,在现实中更为“简单直接”,即主抓委托理财和证券投资,两条线泾渭分明——前者,通过委托理财不断获得新的资金,以维系德隆不断绷紧的资金链,而后者,不断为德隆老三股护盘。
在唐万新的安排下,前者由执委张业光负责,后者由唐万川领导。
在唐万新看来,尽管当时德隆还不具备金融混业资格,但友联可以通过产品设计弥补这一缺陷,实际行使金融混业业务,一旦时机成熟,友联就转身为金融控股 公司 。
可处于分业监管政策体制下,德隆的混业产品始终没有走远。事实上,在当时的环境下,德隆的混业理念根本无法完成。比如友联曾设计过一种 方式 ,就是将德隆旗下的金融产品放在一起,向外推荐时一并 介绍 。“但这方法也行不通,不久银监会就发现了,这种业务 方式 立即被叫停。”友联一位高层说。
今年3月1日,是一个具有标志性的时间,这一天,友联宣布正式开始混业经营。友联当天的《金融 工作 会议纪要》的主要内容就是:“混业经营正式进入操作阶段。”
会上,唐万新正式宣布友联经过一年的准备 工作 ,混业经营将正式进入操作阶段。并要求友联各部门、各金融机构做好全年的理财计划 工作 ,实行理财费用集中管理,建立资金调剂中心。并且每月召开一次月度经营 分析 会(由友联战略部、财务部负责执行)。
唐万新强调,各金融 公司 的主要负责人也要认真做好 市场 营销工作,要求每个负责人都要以高级客户经理身份管理好几个客户。
也就是在这次会议之上,唐万新同时强调,委托理财计划已经下达到各个金融机构,“实行按月考核、严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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