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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



  三、会计要素确定、计量方面的要求

  1、权责发生制原则

  权责发生制原则是指收入费用的确认应当以收入和费用的实际发生作为确认计量 的标准,凡是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 都应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处理;凡是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 期收付,都不应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权责发生制是于收付实现制相对称的一个概念。

  2、配比原则

  配比原则是指营业收入和与其相对应的成本、费用应当相互配合。

  配比原则包括收入和费用在因果联系上的配比,也包含收入和费用在时间意义上 的配比,即一定会计期间内的收入和费用的配比问题。

  3、历史成本原则

  历史成本原则是指企业的各种资产应当按其取得或购置时发生的实际成本进行核 算。

  历史成本是指取得或制造某项财产物资时所实际支付的现金及其他等价物。

  4、划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的原则

  划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的原则是指会计核算应当严格区分收益性支出和资 本性支出的界限,以正确的计算企业当期损益。

  收益性支出是指该项支出的发生是为了取得本期收益,即仅仅与本期收入有关。

  资本性支出是指该支出的发生不仅与本期收入的取得有关,而且与其他会计期的 收入有关,或者主要是为以后各会计期间的收入取得所发生的支出。

  四、会计修订性惯例的要求

  1、谨慎性原则

  谨慎性原则要求会计人员对某些经济业务或会计事项存在不同会计处理方法和程 序可供选择时,在不影响合理选择的前提下,以尽可能选用一种不虚增利润和夸大所 有者权益的会计处理方法和程序进行会计处理,要求合理核算可能发生的损失和费用。

  谨慎性原则又称稳健性原则,或称保守主义。

  2、重要性原则

  重要性原则是指在会计核算过程中对经济业务或会计事项应区别其重要程度。采 用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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