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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析我国税制进一步改革的经济和社会基础


    鉴于此,我们有必要对现行的税制进行一些调整,使之符合保护资源环境的需要。首先应该扩大资源税的征收范围,如前所述,随着经济的发展,不少新产品新技术已经出现,其中许多是资源消耗型和环境污染型的,我们应该及时地把这些纳入征税范围,该调整的也要及时调整,以体现国家的规范目的;第二就是要改革现有的消费税,开征燃油税;第三是应该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第四,对环保产业应该有较为优惠的税收政策,以体现国家的鼓励。 在对现行环境税制进行调整的同时,也可以考虑适当地征收新税,比如可以借鉴瑞典的成功经验征收碳税,含碳物的使用是环境受到污染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瑞典针对含碳物含碳量的大小不同征收税率不等的两种碳税,体现了税目精细的特点。还有我们也可以借鉴荷兰征垃圾税的经验,荷兰的垃圾税按人头征,我国是一个人口大国,这是一个很值得关注的问题。   
四.权力格局变化与税制改革     
    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与建设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同样重要的时代任务。社会经济的发展必然影响到政治权力格局的变化,政治权力格局的变化又会对税制改革提出新的要求。 这一部分里所说的权力格局变化,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中央与地方的权力对比,二是政治与法律的势力相角,三是行政与市场的功用更替。  1.  中央与地方的权力对比如何影响税制改革 集权传统国家分权和分权传统国家集权是我们这个时代政治发展的趋势。对于我们这样一个长期集权体制下的国家来说,分权是政治文明的方向。94年的分税制改革有很明显的集权痕迹。比如在“分税”这一问题上,当今世界各国的税收划分主要有三种方式,即划分税种、划分税率和划分税额。其中,“划分税额”是中央和地方对共同的税基以一个税率征收后再在各级政府间划分税额;而“划分税率”则是对同一税基按照中央和地方两种不同的税率进行计征。 在实践上,“划分税率”对地方税收自主权的要求比“划分税额”要高得多,它必须以分级财政体制为基础,地方要有税率的确定权、税收的开征停征权、税收优惠权以及有关本级同源课税[2]的税法解释权等税收权限。     世界各国在税收分享上的做法不一样,比如偏向于集权的中国和德国采用的是划分税额的方式,而偏向于分权的美国和加拿大则采用划分税率的方式。从我国现在的发展趋势看,渐显清晰的分权趋势是税收划分从分税额到分税率的基础。 2.  行政与法律势力划分如何影响税制改革 依法治国是政治文明发展的一个重要方向。我国现在法治建设不断加强的格局对税制改革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个方面: 一是税收制度将变得更加稳定。目前我国只有四部税法是法律,其他的都是人大授权立法产生。行政立法不如立法机关正式立法稳定,因为行政立法的成本比较低,效力级次也比较低。因此,行政强势的行政体制下,财政安排很可能以政令的形式迅速地改变,这使得中央和地方的博弈变得经常化。我国提出“依法治国”,而“依法治国”的首要要求就是“有法可依”,照这个趋势看,我国税制改革的特点有两点可以预见,一是法律形式的高端税法将会增加,二是我国的税制将更加稳定。 二是税权的下放成为可能。因为法治强势的制度下往往有较好的法治传统,国民的守法自觉性强,使得税权的下放(比如某一税种征税权的下放就要考虑到地方的行政管理能力是否足以胜任这一税种的征收)成为可能。随着我国法律体系的完善和公民法制观念的增强,税权的逐步下放是完全可能的。 3.  行政与市场的职能更替如何影响税制改革     一国的经济生活是由行政主导还是由市场主导也会影响到税制安排。行政主导的国家政府承担着更多的职能,为了使财权与事权相适应,也就更有可能成为一个高税国家。我国正在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市场在经济生活中的作用不断加强,政府正在从社会性领域中淡出,归位于“公共服务”,归位于“服务型政府”,这也使得减税有望。     另外,政府职能的变化也影响到税收来源的方式。企业脱离对政府的行政隶属关系,以后更多地是地域分布决定征税部门,而不是行政隶属关系决定征税部门。   
 五.全球化与税制改革   
     著名作家龙应台在她的著名演讲《全球化了的我在哪里》中细数了一天24小时从晨起到入睡经历的使用西化商品和声讯以及劳务的过程。衣、食、住、行、育、用,每一方面都有全球化的影子。我们生活的这个世界,在商品经济逐渐主宰舞台的过程中,已经渐渐变得亲密和靠近。 世纪之交,我国加入了WTO,外界的影响我们更加无从逃避,而且这影响变得越来越直接。比如我国想让内外资的税收待遇靠拢,就只能内资就外资,因为全球都在减税,我们现在不能加重外资的税负。税收优惠的减少,也需要很慎重,因为全球化的世界资金会很快地因为利益而流动。 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的合并同样和全球化有关。在我国现行税制中,内外资企业的税负并不相同,据一些资料反映,外资企业的税负要比内资企业低1/3到1/2左右,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程度的加深,对外资企业的超国民待遇,不仅不利于内资企业参加国际竞争,而且会导致内资企业在国内市场占有率的下降,从长期看不利于民族工业的发展。 为了帮助我国企业参与国际市场竞争,我们还要建立科学、规范、合理的出口退税制度并积极稳妥地实行,真正实现“征多少,退多少”,及时退税,确保产品零税负出口,提高出口产品的国际竞争优势。 在个人所得税方面,也要与国际接轨,对外国公民既不要有税收歧视,也不必要给予超国民待遇,应该使得外国公民和我国公民在纳税范围、方式,起征点,费用扣除等方面都享受相同的待遇。另外,随着全球化趋势的加强,我国和国外的经济外来进一步密切,国外投资必定进一步增加,在这种情况下,要加强国际税收的征管和立法,加强国际避税与反避税的研究。 加入WTO后,在税收安排上影响最大的无疑是关税了。WTO的一个基本要求,就是打破国家间的各种贸易壁垒,促进经济贸易自由化。在关税方面,按照我国加入WTO时的谈判承诺,到今年关税税率的平均水平要降到10%左右。总体是一个较低的水平,这时我们就需要对税制进行进一步的安排:一是关税收入减少的同时应该通过规范优惠和加强征管进行弥补;二是低关税只是一个整体水平上的要求,我们还可以通过调整关税结构来达到保护部分产业的目的。比如对进口原材料、中间产品、最终制成品可以遵循从低到高的结构来征关税,以体现我国对进口相关产品的偏好;再比如对比较优势明显的产品、比较优势不明显的产品和缺乏比较优势的产品也可以按照从低到高的税率来计征,以体现我国对相关国内产业的保护。另外,我们还要利用WTO对国内幼稚工业的相关保护条款,发挥关税对民族工业应有的保护作用。总之,加入WTO后,在进出口许多产业的格局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非常需要对税制做出相应的变革。 目前我国税制非常不适应全球化趋势的一个方面是税收优惠的不规范。WTO要求公平竞争,公平竞争就要求优惠不能因资金来源而不同。具体地说,这方面应该进行的改革有,一是用法的形式规范税收优惠的形式,包括减免税、税收抵免、出口退税、加速折旧等;二是改变税收优惠的对象,从产业优惠、区域优惠到具体的产品优惠、项目优惠转变,更好地体现国家的政策意图;三是统一税收结构,包括统一内外税收、统一各地区税收、统一各类外商的税收优惠。   
六.小结   
    本文谈的是税制进一步改革的经济和社会基础,经济和社会,万象千姿,囿于学识之限,颇有挂一漏万的感觉。于是只选了以上的几个方面,分别按照经济增长、和谐社会、科学发展、政治文明和国际接轨的时代热点来思考税制方面应该有什么样的相应安排,在思考中发现,窥一斑有时真的能见全豹,只是税制改革这样一个话题,就是社会万象的投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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