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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企业财务核算要点



  1、收到当期旅游团款时:

  DR:现金(银行存款)

  CR:预收帐款

  2、收到前期旅游团款时:

  DR:现金(银行存款)

  CR:应收帐款

  3、支付当期旅游团款时:

  DR:预付帐款

  CR:现金(银行存款)

  4、支付前期旅游团款时:

  DR:应付帐款

  CR:现金(银行存款)

  5、期末结转收入

  DR:预收帐款 (收当期旅游团款金额)

  DR:应收帐款 (当期合同金额-收当期旅游团款金额)

  CR:主营业务收入 (当期旅游合同金额)

  6、期末结转成本

  DR:主营业务成本 (当期旅游合同应支付团款及当期出团实际费用)

  CR:预付帐款 (支付当期旅游团款金额)

  CR:应付帐款 (当期旅游合同应支付团款及当期出团实际费用-支付当期旅游团款金额)

  三、注意点:

  1、在具体运用应收帐款、预付帐款、应付帐款及预收帐款科目时,需要设置二级科目进行明细核算。鉴于旅游企业的客户非常多,而且很多客户在一个会计年度可能只有一次业务发生。因此,在当前大部分企业均已经实行电算化的情况下,如果在财务软件中各科目下分别设置二级科目,则随着时间的推移,二级科目将不可胜数。因此建议相关企业设置手工明细帐进行辅助核算,这也是旅游业企业独特的较为繁琐的工作。

  2、税务问题:旅游企业属于服务行业,涉及的税种主要有营业税、教育费附加、城市维护建设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车船使用税、房产税等。其中营业税的处理方法按照销售收入扣除销售成本后的毛利额乘以适用税率确认,在财务处理时要引起注意。其余税种的核算与其他行业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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