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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台独”的危险依然存在

在上述基础上,围绕“法理台独”的具体实施程序,陈水扁当局加大力度。在今年6月9日完成的“一阶段宪政改革”中,制订“公投制宪”程序。一是完成“公投入宪”,在“宪法”层面确立了“公投”制度,为利用“公投”推进“法理台独”铺平了道路。对于“公民投票法”,规定取消依政党比例组成的“公民投票审议委员会”,“公投”的主管机关改为“中选会”,行政机关拥有“公投”发动权。二是违反“不会推动改变现状的统独公投”的承诺,完成“统独和领土变更”“公投”的合法化。三是完成制订“台独新宪法”的具体程序,规定有关“统独和领土变更”的“修宪案”或“新宪案”,需要四分之一的“立委”提案、四分之三的“立委”参加、参加的“立委”中有四分之三赞成才能通过;然后在6个月内进行“公民投票”,“公投”时要有50%的选民参加、参加的选民有50%赞成才算通过。且不说两个“四分之三”和两个“50%”是泛绿军难于达到的“标的”,但是开放有关“领土变更”和其他“修宪”内容的“公投”,是危险的一步。四是出台“台独新宪法”和“台独修宪”的新版本,为“法理台独”投石问路。

“法理台独”在玩火

北高市长选举结束后,台湾政局进入以争夺下一届“立法权”和“执政权”为核心的新阶段,陈水扁当局为改变不利态势,“法理台独”成为他“扭转乾坤的希望所在”。

对于陈水扁当局来说,“法理台独”的功能是多样化的。一是既定目标。对于“台独”阵营来说,民进党执政是推动“台独”的极好机会,从民族认同、社会基础、文化教育、意识形态、伦理道德、生活习俗等方面,全方位推动“台独”,为“法理台独”打基础。陈水扁进入第二任期以来,“法理台独”成为主要目标,如今剩下的任期有限,如果在今年3月选举中失败,“17个月”成为“极端台独”势力“拼台独”的“最后时间”。这一时间压力迫使陈水扁和深绿势力抓住机会推进“法理台独”,能进一步算一步,能进多少算多少。

二是脱困需要。陈水扁之所以能够无视“百万人反贪倒扁静坐”运动,嘲弄12月15日法院对吴淑珍的审判,是因为他拥抱深绿、“极端台独”保驾护航的结果。北高市长选举结束后,全社会反贪压力依然存在,“国务机要费案”进入关键的审判程序,陈水扁本人、家人及其亲信的贪污案进入体制内追查期,体制外进入其他弊案的揭发期,陈水扁合法性、权威性、正当性在降低,“**”成为“贪污、失信、无能、捣乱”的代名词。如何渡过难关,只有使用推动“法理台独”的方式,向深绿“效忠”,寻找“保护伞”。

三是转移视线。陈水扁执政危机的根源,是执政没有政绩。6年多来,政局动荡不止,经济增长缓慢,失业居高不下,生活质量下降,贫富差距悬殊,社会分化严重,陈水扁在最后任期内的“拼经济”基本只能成为“口号秀、规划秀、政治秀”。只有宣扬“法理台独”主张,制造“法理台独”气氛,转移视线,把对执政没有政绩的关注,变为蓝绿双方围绕“法理台独”展开的争论,以渡过最后的任期。四是选举手段。以后的17个月内有两场大的选举,无论是从社会大环境看,还是从党内小气候看,民进党尤其是陈水扁圈子里的人要胜选的难度很大。陈水扁只有借助推动“法理台独”的方式,集结力量,进行政治动员,巩固泛绿军基本盘,以改变选举的不利态势。

看来,推进“法理台独”已经成为陈水扁的重点。同样,反对“法理台独”也成为两岸民意的重点。在陈水扁推进的“法理台独”的面前,横亘着“岛内民意反对、国际社会拒绝、祖国大陆反对”三道不可逾越的障碍,“法理台独”只是陈水扁再增加一页失败记录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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