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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国家选举制度探析

  三、西方发达国家选举制度的进步与局限

  资产阶级的民主政治的理论和实践,是在反封建斗争中生长起来的,在历史上曾起过巨大的进步作用。“主权在民”是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提出的一个反封建专制斗争的理论,它是针对封建社会“主权在君”、“君权神授”的谬论而提出的,它主张国家政权要按照主权在民的原则来组织,由人民来选举代议机构,由代议机构来行使人民委托给的权力。

  马克思主义产生以后,在广大劳动人民的不断争取中,在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国家建设的压力下,西方国家逐渐在法律上规定了普遍、直接、自由、平等、秘密等选举原则。尽管如此,这种选举仍然具有很大的局限性。

  长期以来,资本家对普选充满了恐惧,从财产、受教育程度、种族、性别等方面限制选举权,这些限制的取消经历了二百多年,直到1970年,英国美国才规定18岁以上的男女公民普遍享有选举权。资产阶级在实践中发现,只要牢牢控制选举活动,尤其是被选举权,扩大普选权并不可怕,反而大大提高了资产阶级统治的合法性,提高了资产阶级的统治效率。

  从平等的原则看,西方国家曾长期为有钱人保留着复数投票权,英国最多者一个可享有80票的投票权,这一制度直到1948年才废除。按税收把选举人分成三级的制度,也是在二战以后才取消的,开始实行选区的平等。这种平等也只是形式上的平等,由于资产阶级与劳动人民经济、政治地位上的不平等继续存在,广大人民虽然掌握着多数选票,却只能用来在资产阶级代理中挑选**、议员。

  秘密投票原则,是保障选民依法按自己意愿投票,不受创他人干扰。西方国家在这一点上的实践比较长,美国独立战争时纽约已有秘密投票的规定,英国1872年开始实行秘密投票原则。但是,在资产阶级思想意识形态占统治地位的情况下,广大人民群众对自身根本利益的认识不够深刻准确。在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还极不充分甚至极端扭曲的情况下,西方发达国家的劳动人民对社会主义充满了恐惧疑虑。

  在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中,金钱是一只看不见的手,操纵着是选举。美国宪法虽然规定十八岁以上的公民都有选举权(这也是直到1971年才规定的),而且只要出生在美国,年满三十五岁,居住在美国十四年以上的美国公民,都享有被选举为美国**的权利。但是,绝大多数老百姓是支付不起、也无法筹集巨额竞选经费的。据美国联邦选举委员会提供的数字,1994年11月美国国会议员选举中,各路候选人在为自己拉选票的宣传战中共花费5.86亿美元。其中,参议院每个议席的竞选经费为370万美元,众议院为39.4万美元。在加利福利亚,一名共和党候选人和一名民主党候选人竞选一个参议院议席,竟花费4300万美元。**选举更是烧钱比赛,在今年的美国**选举中,民主党**候选人克里筹集到的竞选经费将近3亿美元,布什筹集的竞选经费是3.3亿多美元。这种情况下,很难设想有工人、农民的利益代表当选。当选的人虽然也是一些声望较高的人,也可能照顾普通群众的利益,但更重要的是保护有钱人的利益,是有钱人的利益代表。

  四、脚踏实地,推进我国社会主义选举制度建设

  选举制度不能超越社会发展的阶段。我国尚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不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还没有得到充分发展,人民群众的科学文化素质还很低,封建主义、资本主义腐朽思想和小生产习惯势力还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人们的行动。这些客观条件决定社会主义选举制度的也处在初级阶段,是一个不成熟、不完全的社会主义选举制度。

  落后的经济是民主政治建设的重大限制。一次相对公正的选举要经过几道程序,以村委会选举为例,至少要召开四次以上的村民代表大会,需要大量的金钱和时间的投入。全国直选的花费就更大,以每个选民每次选举的成本十元计算,我国的选举费用就达上百亿。

  人口文化素质的限制也是非常明显的。解放之初,由于很多老百姓不识字,很多情况下,我们不得不采取举手、站立、鼓掌的情况,无法实行秘密投票。当前,我国科学文化和教育事业还不发达,全民族的文化素质还比较低,文盲和半文盲还占整个人口的近1/5。

  人民群众的民主知识、民主习惯还不够,人们对民主程序不熟悉,参政议政的民主意识也相当淡漠,民主选举中大量充斥着崇富意识、家族意识、地域意识、拳头意识。几千年的封建专制仍然具有极大影响,家长制作风、官僚主义、特权思想仍有很大市场。加之,西方敌对国家仍然不择手段地西化、分化、淡化、腐化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这些因素,都阻碍着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健康发展。公正的选举需要理性的高素质的选民,否则选举极易被别有用心的人误导,台湾选举后出现的严重的族群分裂,值得我们深思。

  人才匮乏更是我们选举碰到的巨大障碍。当前社会主义建设的任务极其繁重,形势非常复杂,非常需要德才兼备的人才。作为领导人,一举一动都可能导致严重后果,领导人不仅要会选举,更要会治国。在各级选举中,我们都可能遇到人才匮乏的问题,不是德不够高,就是才不够大,只能在瘸子里面拨将军,有时不得不在烂柿子里选一个烂得轻点的。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生产力得到了迅速发展,人民生活不断改善,科学文化水平迅速提高,参政意识和参政能力不断增强,这就为建立一个普遍、平等、自愿、直接、竞争、有序的选举制度积累了条件。民主政治建设上的相对滞后,受到了人民群众的广泛关注。怎么办?

  逐步扩大直接选举的范围。当前,人大代表的直选范围只是在县以下,领导人直选只有村委会一级,乡以上各级政府领导人由各级代表大会选举。然而,这只是过渡状态,早在1987年,邓小平会见香港特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时就明确指出,“大陆在下个世纪,经过半个世纪以后可以实行普选。”但“即使搞普选,也要有一个逐步的过渡,要一步一步来。……因为我们有十亿人口,人民的文化素质也不够,普遍实行直接选举的条件不成熟。其实有些事情,在某些国家能实行的,不一定在其他国家也能实行。我们一定要切合实际,要根据自己的特点来决定自己的制度和管理方式。”(《邓小平文选》第三卷,220页)当前,我们应该逐步试点,实现县乡两级行政领导的全民直选。

  逐步实现选举权平等和被选举权平等。要想实现选举权平等,首先要缩小了农村与城镇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比例,逐步建立以人口数量为标准的选区和选举单位。在未来的二十到五十年内,城乡差别基本消失后,推行这一制度的条件就比较成熟了。其次要保障各少数民族,少数界别的利益,至少要保障一个人民代表的名额。

  要想实现被选举权平等,关键是以德才为标准来选人,使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使选举起到优胜劣汰的作用。要让被选举者充分展现自己,首先要解决上级委任的干部的群众了解问题,要让被委任者担任一段时间的副职,二要在工作中使人民群众了解干部,委任的干部不得超过副职数的一定比例,比如1/3,然后与其他人平等竞选;其次要改变工作方式,扩大人民群众同领导干部的接触;三要加大报导,加大舆论监督和新闻监督力度,使人民群众有了解领导干部的机会;四要组织好选前介绍和选民见面会,让候选人全面阐述自己的政见,表现自己的风格,使选民充分了解各级干部。

  严格保障人民群众按自己的意愿投票的权力。严格实行秘密投票制度,取消鼓掌投票、举手表决等形式。要让人民群众充分了解候选人、了解自己的利益和实现途径,提防诱导、误导。要严禁买卖选票,强力威胁,组织胁迫等。

  实现良性竞争。有选举肯定要有竞争,不能在阳光下公平竞争,也一定会有背地里不择手段地竞争。目前的干部选拔程序很大程度上保留了“领导推荐候选人”的不成文规定,为了得到提升,在选举权虚化的情况下,很多人,不去争取选民的选票,而去投领导所好,争取上级的提名和任命,任人唯亲、权钱交易现象普遍。

  既然竞争不可避免,我们就实行透明、有序、公平的竞争。竞选并不是资产阶级的专利,社会主义同样也可以利用。在经济领域,我国引进了市场竞争,极大促进了经济的发展,在政治领域同样也可以引进竞争机制。关键在于我们要善于正确运用,革除资产阶级那种依靠金钱进行竞选、操纵选举的做法,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基础上,有组织地实行。对竞选可能出的弊端,可以通过建立健全法律法规和长期不懈的民主法制教育加以革除。当前,我国选举中已经逐步引进了竞争,差额选举已经开始实行,全委会票决制也正在推广。

  五、关于竞选的两种形式

  (一)在共产党的领导下实行竞选。

  在党的领导下,提名多个有着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和为人民服务的候选人,或者由人民群众在多名候选人中选择行政、立法、司法的领导人,由领导人组阁,或者选举领导班子,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既分工又合作,实行集体领导。

  要取消等额选举,严格实行差额选举,扩大差额比例。任何陪选行为都是对人民选举权利的亵渎,要严禁陪选制度。要规范提名制度,扩大提名权力,落实人民群众、人民代表和民主党派的提名权;上级党委对一个岗位至少要提三名以上的人选,不得内定人选。要保障人民群众和人大代表的对候选人名单的否决权,当弃权票超过一定比例,组织必需重新推荐候选人。选举方式可以采取一次投票、多轮淘汰、绝对多数制,只有获得半数以上选民的支持才能当选。

  样表:

  张 王 李 赵 刘 个人推荐

  2     1     3     4    5

  注:为了适度降低选举成本,任何人要取得被选举资格,必须获得一定数量选民的签名,比如参选国家领导人的,至少要获得千分之一选民的签名支持,如100万,每个选民每次选举只能签名支持一人;

  表中序号1为首位选举人,2为如果第1选举人第一轮被淘汰的时,最希望选举的人,以此类推;

  选举采取逐轮淘汰制,每轮淘汰最后一名,候选人被淘汰后,其所获得的选票按投票人的下一顺位在尚未淘汰的人选中再分配,根据再分配的结果再淘汰一位,直至一位被选举人的选票超过所有选举票数的一半。

  在党的领导下搞竞选工作,要把党管干部与民主选举协调起来。作为执政党,如果不管人、选人、用人,党的事业就没有保证,党的领导就会为一句空话。但另一方面,“干部的优劣和是非功过,群众看得最清楚,也最有发言权。只有走好群众路线,实行领导和群众相结合,才能真正把人选准用好。要采取包括民主推荐、民主评议、民主测评等多种形式,扩大群众的民主参与。要不断拓宽选拔任用干部的范围和渠道,……。对要选拔的干部必须进行全面认真的考察,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多数群众不赞成的干部,不能提拔重用。各级党委决定干部的任免,必须认真实行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扬民主,坚持集体讨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定,决不能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努力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1996年6月21日),《论党的建设》第227-228页)

  要完善党管干部的方法。党管干部不应是党委甚至领导个人直接任命干部,而是领导人民群众依法选举、选拔干部。党要在干部选举中发挥以下作用。一是调查,了解人民群众对干部的要求,了解选举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情况。二是组织,组织广大人民群众正确行使权利,制定有效的程序、制度、法律、法规,保证选举的积极、稳妥、健康实施。三是考察,组织人民群众对党组织推荐的、其他组织推荐的、自荐的候选人深入考察,了解候选人的优点缺点、是非功过。四是保障,保障人民群众的权力不受干扰、不被歪曲,特别是要反对金钱政治、关系政治、感情政治。五是集中,科学分析和集中人民群众的意见。六是引导,引导人民群众的认识与选举沿着正确的方向发展。七是协调,协调干部的工作,保证他们团结协作,形成一个有战斗力的集体。八是领导,领导各级干部严格执行党和政府的各项政策,完成党的各种工作任务。九是监督,对干部和违反法律政策的行为进行打击。

  (二)搞多党竞选。

  关于多党竞选,1989年2月,邓小平提醒来访的布什:“如果我们现在十亿人搞多党竞选,一定会出现‘文化大革命’中那样‘全面内战’的混乱局面”。一百多年来的中国多灾多难,军阀混战、外敌入侵、洪水、饥荒、革命和不停顿的政治运动,数以亿计的百姓因暴力和饥饿而死。在中国压倒一切的大事是稳定,无论怎样搞政治改革都要防止国家再次陷入暴力与动乱。凡是妨碍稳定的就要对付,不能让步,不能迁就。当前,社会主义制度还很不成熟,社会主义的生产力水平和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与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相比还有很大差距,人民群众对社会主义充满了怀疑。在这种情况下要培育社会主义,完善社会主义,必需强化国家政权的专政职能,此时推行多党制,多派竞争,各行其是,各自吸引一部分群众,文攻武卫,轻者政局动荡,打破国家良好的发展进程,重则割据混战,民不聊生。

  在我国,多党制的推动者是所谓民主派人士、西方的反社会主义力量和隐藏在共产党内部的变质掌权者。西方支持的民主派人士具有明显的私有化倾向,而且缺少治理国家的基本经验,长期受西方敌对势力的支持与控制。西方敌对势力推动中国政治改革,并不是为了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而是为了削弱中国、独霸世界,一个分裂、分治、混乱、经济低迷的中国更符合他们的利益。共产党内部的变质掌权者推动多党制和资本主义的主要目的是利用手中的权利把公有集体财产化为私有,其目的和手段都极端卑鄙。由他们主导政治制度的根本变革,对人民群众有何好处?当前中国较好的发展势头能保持吗?

  实行社会主义的多党制,至少需要以下条件:

  一,有统一的经济基础,公有制找到了有效的实现模式,按劳分配成为社会的主要分配模式,二者的结合极大地推动了生产力的发展,创造了比资本主义更高的生产效率,与私有制和按资分配相比,有着明显的优势,合作成了实现个人利益的最佳方式。

  二,有统一的思想基础,即马克思主义深入人心,集体主义观念成为主流观念,为人民服务深入人心,选举人不会因为个人私利投票,被选举人,不是出于私利参选。

  三,有统一的政治基础,人民代表大会成为国家的最高权力机构,民主集中制全面落实,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社会主义民主体制全面落实。

  四,有稳定的合作基础,各党之间没有根本利益冲突,各党党员及其领导人均以劳动者的利益为重,而不是以自我利益为中心。大家用为人民服务的行动争取人民群众的支持和选票。

  但是,有了这些条件,大家为什么不团结起来,为什么非要分成几个政党呢?难道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还不足以保证党员干部的性质吗?可以肯定的是,有了上述条件,即使实行多党制也不会从根本上损害社会主义,不会从根本上损害劳动阶级的专政,也不会损害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当然,也会有利有弊,优点可能是加大了相互竞争的力度和提高了竞争者相互监督的积极性,缩少了腐败生存的空间。问题也不少,最大的问题是为资产阶级政党的出现创造了条件,极有可能导致资本主义复辟;其次可能是团结不够,相互扯皮,如何保持团结,建立高效的决策和执行体制将成为重要的政治问题。

  社会主义选举制度建设,需要经历一个逐步发展的长期的历史过程。脱离现实基础,企盼在一夜间就建立起完善的社会主义选举制度,享受到充分的民主生活,是不现实的,也是不可能的。文革时,我们在经济十分落后、人民群众科学文化素质落后、法制不健全、民主意识不强、民主经验差的情况下,把群众运动作为实现民主的基本形式,搞大鸣、大放、大字报、大辩论,导致严重的失真、失度、失序,不仅没有给我们带来民主繁荣,反而导致社会激烈动乱。

  正如邓小平指出的:“中国正处在特别需要集中注意力发展经济的进程中。如果追求形式上的民主,结果是既实现不了民主,经济也得不到发展,只会出现国家混乱、人心涣散的局面。”(《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第284页)。判断一个选举制度的根本标准在于仍然应该是三个有利于,有利于生产力的发展,有利于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有利于综合国力的增强。

  当前,中国形成了强有力的发展态势,尽管问题很多,但进步很快,只要保持这种发展态势,我们就能在50到100年的时间内,赶上发达国家,实现民族复兴。因此,要改变当前的政治结构至少应该有以下原因,一,如果不改革,当前的发展态势就无法保持,生产力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民族的复兴就无法实现。二,我们能稳步推进改革,在改革中能保持积极稳健的发展态势,在改革后能使生产力发展更快,人民生活水平更好,民族复兴进程更快。当前的政治改革,只宜在保持国民经济发展速度的情况下稳步推进,而不可离开经济建设这个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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