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我国会计国际协调的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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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于市场环境方面的问题。我国为新兴市场经济国家,正在处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时期,由于市场环境等方面原因而主要存在两方面的问题:一是我国的公开市场结构具有一定的特殊性。虽然从政策层面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做出了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决定,包括资本市场的健全、投资体制改革、国有企业的产权制度改革、政府职能转变等等。但从具体操作上仍有很多问题未解决,如上市公司存在非流通股(国有股与法人股)与流通股,流通股中存在内资股与外资股,另外,国有企业、国有资产占有主导地位的企业还占有较大的比重等等。因此,我国的会计改革必须建立在现有的经济基础之上,并服务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二是我国公开市场容量较小,交易品种较少,一些产品和要素因没有活跃交易而无法直接确定其公允价值,也很难参照类似产品交易的市场价格定价,企业的交换交易很难执行公允价值。以《非货币交易准则》为例,在制定时是以公允价值为基础的,但是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却遇到了诸如一部四库全书换一栋大楼等严重问题,最终不得不修改以账面价值为基础。此外,债务重组准则、企业合并准则方面也都遇到类似的问题。因此,目前我们的会计准则主要以账面价值为基础,适度考虑公允价值。 三、对我国会计国际协调的设想及建议 我们一贯认为,会计国际协调是大势所趋。目前我国与国际会计准则的协调采取的是互动模式,因而在我国会计国际协调时,我们既不能消极对待或被动接受,也不能盲目跟进;既不能影响改革的进程,也不能只求数量不求质量。为此,我们提出如下的设想及建议。 1、在政府的主导下,积极推进会计准则的国际趋同。我国是成文法国家,只有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国务院颁布的条例,国务院主管部门发布的部门规章和相关文件,才具有法律效力。所以,政府制定会计准则的好处是可以提高会计准则的权威性,增强会计准则的执行力度,引导会计准则的健康发展。这一点虽然在理论上还有争议,但却已被包括我国在内的实践所证明。在日前于苏州召开的“会计准则国际协调座谈会”上冯淑萍(2004)指出,中国今后将继续推进会计国际协调,建立符合中国实际经济发展要求和国际惯例的高质量会计准则体系。因此可以预料,在我国有关政府部门的积极引导下,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准则的差异将不断缩小。 2、对于境内外相同的交易和事项,在交易的环境和实质相同的情况下我们将积极促成中国会计标准与国际会计准则的协调。 3、对于形式上中外相同、但由于中国的特殊环境而实质不同的交易事项我们将从实际出发按照交易的实质来规范其处理。 4、对于国外市场经济中广泛存在、而在中国尚未产生或刚刚出现的经济业务所导致的交易事项,我们将做好研究和准备工作,一旦需要,可直接采用国际会计准则中的原则。 5、对于中国现阶段的市场经济特有的一些交易事项,可能发达市场经济中没有相关规定,我们必须制定专门的会计处理规定。必须结合中国实际,借鉴国外市场经济国家的成功经验,但要避免照搬照抄。我们的态度是只要国际上与我国那些交易事项比较一致的,我们的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协调一致。同时,如果国际会计准则与我国的法律环境和当前阶段的市场经济环境不一致的话,我们就必须考虑中国的国情。今年,欧盟提出要采取国际会计准则,或要求跨国公司的欧洲部分按国际会计准则的要求编制合并会计报表,这方面风头虽然正劲,但我国一直未曾宣布过采用国际会计准则的具体时限和日期,而是一直以具体国情为基础非常务实地向前发展。 6、积极参与IASB的工作,争取在IASB中取得发言权。会计国际协调既然是互动的过程,我们就应当以积极的姿态、以各种方式参与国际会计准则的制定过程,从中了解其制定的背景、实质意义,同时提出我们的想法和意见。例如,为了使IASB准则能够更多的照顾包括我国在内的发展中国家的利益,以便减少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准则的差异,我国应创造条件加入IASB的活动。据IASB主席大卫•泰迪透露,IASB的理事人数在今后几个月内有可能从目前的19人增加到22人。因此,我国应积极争取获得该理事资格,以便在IASB中具有发言权。 参考文献: 1、财政部会计司。2004。积极开展会计国际协调、完善我国会计准则体系(中国会计改革与发展国际研讨会)(2003云南大理),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 2、冯淑萍,应唯。我国会计标准建设与国际协调.会计研究,2005 (1) 3、刘玉廷。关于中国会计国际协调问题。财会通讯,2005(2) 4、汪祥耀,邓川。主权国家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趋同的经验及启示——以澳大利亚为例。会计研究,2005(1) 5、冯淑萍。关于中国会计国际协调问题的思考。商业会计,20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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